SY-12321在ALK阳性晚期恶性肿瘤患者(非小细胞肺癌)多线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18-70岁,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
  • 用药方案: SY-12321胶囊口服给药,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200mg,连续服用,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具体剂量可根据患者耐受性进行剂量调整(如减至150mg或100mg每日一次)。;SY-12321通过选择性抑制ALK酪氨酸激酶活性,竞争性结合ALK激酶结构域的ATP结合位点,阻断ALK自磷酸化及下游信号通路(如PLCγ、PI3K/AKT、JAK/STAT、RAS/
  • 开展地区: 广东,江苏

招募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受试者

药物介绍:SY-12321是一种口服小分子ALK抑制剂,属于新一代(非第四代)靶向药物,剂型为胶囊。其适应症为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针对既往接受过ALK-TKI治疗后进展或不耐受的患者群体。ALK融合是非小细胞肺癌中重要的驱动基因,约3%-7%的NSCLC患者携带ALK重排,常见于年轻、不吸烟或轻度吸烟的腺癌患者。SY-12321旨在为经多线治疗后的ALK阳性晚期NSCLC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研究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SY-12321

适应症: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

研究阶段:I期,II期

用药方案:SY-12321胶囊口服给药,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200mg,连续服用,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具体剂量可根据患者耐受性进行剂量调整(如减至150mg或100mg每日一次)。

药物机制:SY-12321通过选择性抑制ALK酪氨酸激酶活性,竞争性结合ALK激酶结构域的ATP结合位点,阻断ALK自磷酸化及下游信号通路(如PLCγ、PI3K/AKT、JAK/STAT、RAS/MAPK)的激活,从而抑制肿瘤细胞增殖、诱导凋亡并克服部分ALK-TKI耐药突变。该药对ALK融合蛋白具有高度亲和力,可穿透血脑屏障,对颅内病灶可能具有治疗活性。

入选标准:

1. 1试验参与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

2.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局部晚期无法手术根治或转移性)恶性肿瘤;

3. 3签署ICF时试验参与者年龄需≥18周岁;

4. 4既往经过ALK-TKI治疗的试验参与者,如有签署知情前1年内的肿瘤组织或血液样本用于当地实验室ALK检查【荧光原位杂交(FISH)、免疫组织化学(IHC)(Ventana法)、逆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下一代测序技术(NGS)等检测方法】为阳性的报告,即有资格入组;如无该阳性报告,则需提供【[未接受过放疗的(1年内的存档组织或新鲜活检组织)] 或新鲜血液】样本(优先后两者),在中心实验室采用NGS方法检测,证实为ALK阳性(ALK融合和/或其他有意义的突变),方有资格入组。既往未接受过ALK-TKI治疗的试验参与者,如有既往肿瘤组织或血液样本经当地实验室检查为ALK阳性的报告,即有资格入组;如无该阳性报告,则需提供【[未接受过放疗的(存档组织或新鲜活检组织)] 或新鲜血液】样本(优先后两者),在中心实验室采用NGS方法检测,证实为ALK阳性,方有资格入组。 注:肿瘤组织和血液样本检测要求详见《中心实验室操作手册》。

5. 5Ia期入组ALK阳性晚期经治【经治定义为:经针对晚期疾病进行(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指南、专家共识等肿瘤临床诊疗标准推荐的)标准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出现≥3级不良反应,经充分对症治疗后同一≥3级不良反应仍复发,且有明确的与之对应的实验室检查结果或当次原始诊疗记录)】恶性肿瘤试验参与者;Ib期入组2个队列【队列1:既往接受过任何2代和/或3代ALK-TKI(含未上市的试验性药物)治疗的ALK阳性晚期NSCLC,队列2:ALK阳性晚期经治其他恶性肿瘤】;Ⅱ期入组5个队列【队列1:既往接受过任何2代ALK-TKI(含未上市的试验性药物)治疗的ALK阳性晚期NSCLC,队列2:既往接受过任何3代ALK-TKI(含未上市的试验性药物)治疗的ALK阳性晚期NSCLC,队列3:既往接受过任何2代和3代ALK-TKI(含未上市的试验性药物)治疗的ALK阳性晚期NSCLC,队列4:未经过任何ALK-TKI(包括未上市的试验性药物)治疗的ALK阳性晚期NSCLC,队列5:ALK阳性晚期其他恶性肿瘤】;

6. 6根据RECIST 1.1版(针对实体瘤)或其他常规肿瘤疗效评价标准(比如针对淋巴瘤试验参与者,采用Lugano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的颅外靶病灶,对于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只有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进展时,才可作为靶病灶;

7. 7预期生存期>3个月;

8. 8ECOG体力状态评分为0或1分;

9. 9筛选期器官功能水平符合下列要求: 肝功能: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正常值上限(ULN),存在肝转移时,AST和ALT≤5×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存在肝转移或患有吉尔伯特综合征时,TBIL≤3×ULN。 胰腺功能: ?血清总淀粉酶 ≤1.5×正常值上限(ULN);血清脂肪酶 ≤1.5×ULN(如血清总淀粉酶>1.5× ULN:试验参与者愿意加做胰淀粉酶检测,且结果在ULN范围内,则允许入组;若无法提供胰淀粉酶在ULN范围内的检测结果,则不能入组)。 骨髓功能【检查前至少7天内未接受过任何血液制品、造血细胞生长因子(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促红细胞生成素)及其他纠正血常规异常的药物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血小板(PLT)≥75×109/L; ?血红蛋白(Hb)≥90g/L。 肾功能: ?肌酐数值小于1.5×正常值上限(ULN)或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根据Cockcroft and Gault公式,见附录6)。 凝血功能: ?凝血酶原时间(PT)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除外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试验参与者)。

10. 10育龄女性试验参与者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女性试验参与者及其配偶同意自筛选开始直至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1. 禁欲(只有在其属于试验参与者常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时才可接受);2. 激素(口服、贴剂、环、注射、埋植)结合男用避孕套。该措施必须在首次研究药物用药前至少30天使用,否则必须使用另一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3. 宫内避孕器结合男用避孕套】。

排除标准:

1. 1若携带除ALK以外的已知的(患者当前基因检测报告已检出的)主要驱动基因改变,则不能入组,如:EGFR、MET(注:含过表达)、ROS1、RET、NTRK、KRAS等;其他共突变形式,可与申办者讨论是否可以入组;

2. 2既往使用过任何4代ALK抑制剂进行治疗(包括未上市的试验性药物);

3. 3已知对SY-12321胶囊中任一组分或辅料有过敏史;

4. 4首次服用SY-12321胶囊前接受了以下治疗: 治疗类型 末次治疗时间距SY-12321首次服药时间 化疗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6 周 ?铂类、培美曲塞、紫杉醇等其他化疗药物:<2周(或5个半衰期,以更短者为准) 小分子靶向药 <2周(或5个半衰期,以更短者为准) 抗肿瘤激素治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中成药 <2周 放射治疗 <4周(如放射治疗为不涉及胸腹盆的姑息立体定向放疗,则<2周) 免疫治疗、生物治疗、其他试验用药品 <4周 放射性粒子治疗、核素治疗、细胞治疗(如 CAR-T、干细胞移植等) <3个月 重大外科手术(除外中心静脉导管置入、骨髓穿刺活检和胃管置入) <4周

5. 5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常用术语评定标准(NCI-CTCAE)6.0版定义的≤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等,以及入选标准9中所列特定实验室检查指标除外);

6. 6患有本研究所治疗肿瘤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疾病(除外:治愈且在研究入选前2年内没有复发的恶性肿瘤;完全切除的基底细胞和鳞状细胞皮肤癌;完全切除的任何类型的原位癌);

7. 7存在严重胃肠道疾病,包括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消化道溃疡、胃肠穿孔或急性消化道出血,或吞咽困难,或既往进行过可能严重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等;

8. 8存在【有症状或病情不稳定的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转移】,癌性脑膜炎,软脑膜癌/转移,或脊髓压迫。注:患者CNS病情稳定是指在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内未见影像学检查确定的进展证据(新的或扩大的脑转移),并且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未进行CNS手术、4周内未进行全脑放疗、2周内未进行立体定向放疗(SRS)、2周内停止类固醇、甘露醇等对症治疗给药或剂量稳定;

9. 9存在≥2级白内障,或≥2级角膜炎/角膜溃疡;

10. 10首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前2周内存在需要进行系统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1. 11存在活动性乙肝: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DNA ≥2000 IU/mL;活动性丙肝:HCV抗体阳性且HCV-RNA ≥1000 IU/mL);活动性梅毒(梅毒非特异性抗体和梅毒特异性抗体双阳性);HIV抗体阳性,或已知其他免疫缺陷疾病病史;或既往有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或骨髓移植治疗史(ALCL患者既往接受的造血干细胞移植除外);

12. 12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前3个月内,除肿瘤外,还存在需要系统治疗或严重的肺部疾病(癌症除外),如活动性肺结核、间质性肺病等;

13. 13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痴呆等;

14. 14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异常,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静息状态下,使用Fridericia公式校正的QT间期(QTcF)> 470 msec(女性)或> 450 msec(男性);(如疑似药物引起的QTcF延长,经研究者评估安全可控,可使用药物纠正后入组); 距上一次冠状血管成形术或支架置入<6个月; 严重主动脉瓣狭窄;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Ⅱ级心衰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影像学检测显示中枢神经系统出血(术后无症状1级出血痊愈后维持>3个月的试验参与者可入组)

15. 15具有严重血栓、凝血功能障碍或出血倾向,包括首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动、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肺动脉栓塞、深静脉血栓或其它任何严重血栓栓塞的病史(除外肌间静脉血栓形成)】,任何危及生命的出血事件(包括需要输血治疗、手术或局部治疗、持续药物治疗),或病灶侵犯大血管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出血倾向(除外病灶包绕大血管小于2/3周长)等;

16. 16经积极降压治疗后仍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具体定义为间隔至少10分钟、重复3次测得的平均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17. 17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空腹血糖≥10 mmol/L和/或糖化血红蛋白(HbA1c)≥8%,有糖尿病病史的患者必须检测糖化血红蛋白,无糖尿病病史的患者可选做】;

18. 18控制不佳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控制不佳是指积液在首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前2周内增长明显,或有明显症状,或需要穿刺或其他干预);

19. 19经研究者评估无法控制的症状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20. 20经研究者评估无法控制的电解质紊乱(如低钙、低镁、低钾血症);

21. 21首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前1周或(CYP3A4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或研究期间预期需要使用CYP3A4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

22. 22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存在其他基础疾病或医疗状况,可能增加试验用药品给药风险使试验参与者处于危险状态,或妨碍对试验用药品不良反应或AE的解读,或试验参与者依从性差,或研究者认为其他任何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开展地区:广东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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