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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18-70岁,膀胱癌,BCG无应答或不适合根治术的高危NMIBC(CIS或高级别Ta/T1)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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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单药或联合BCG给药,剂量频率未明确;SIM0237的作用机制可能通过抑制特定信号通路或激活抗肿瘤免疫反应,例如靶向免疫检查点(如PD-1/PD-L1)或调节肿瘤微环境,从而增强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联合BCG可能协同激活局部免疫应答,诱导炎症反应和抗肿瘤免疫记忆,抑制肿瘤复发和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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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四川,山西,黑龙江,山东,湖北,上海,浙江,北京,湖南,广东,天津
招募膀胱癌受试者
药物介绍:SIM0237是一种小分子药物,靶点可能为免疫检查点或肿瘤相关信号通路,用于治疗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NMIBC)。该适应症为高危NMIBC,包括原位癌(CIS)或高级别Ta/T1病变,且患者对卡介苗(BCG)治疗无应答或不适合根治性膀胱切除术。SIM0237单药或联合BCG给药,旨在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研究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SIM0237
适应症:膀胱癌
研究阶段:I期
用药方案:单药或联合BCG给药,剂量频率未明确
药物机制:SIM0237的作用机制可能通过抑制特定信号通路或激活抗肿瘤免疫反应,例如靶向免疫检查点(如PD-1/PD-L1)或调节肿瘤微环境,从而增强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联合BCG可能协同激活局部免疫应答,诱导炎症反应和抗肿瘤免疫记忆,抑制肿瘤复发和进展。
入选标准:
1. 1自愿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理解研究流程并必须获得书面知情同意书(ICF)。
2. 2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3. 3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病理组织活检诊断为高危NMIBC的CIS(伴或不伴Ta或T1)或高级别Ta或T1(不伴CIS)。可入组患有混合尿路上皮/非尿路上皮组织学肿瘤的受试者,但尿路上皮必须是主要组织学类型(>50%)。
4. 4剂量递增阶段,入组既往BCG治疗无应答的高危NMIBC。
5. 5剂量扩展阶段受试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a) 队列1和3:既往BCG治疗无应答的CIS(伴或不伴Ta/T1); b) 队列2和4:既往BCG治疗无应答的T1或高级别Ta乳头状NMIBC(不伴CIS); c) 队列5:首次研究用药前2年内未接受过BCG治疗的T1或高级别Ta乳头状或CIS NMIBC。
6. 6首次给药前6周内接受膀胱镜检查/TURBT,以清除所有可切除病灶或残留病灶仅为CIS。对于T1的受试者,若首次切除肿瘤标本中未见固有肌层,需在初次TURBT后2-6周对原发肿瘤部位进行二次电切,并且病理检测证实包含固有肌层组织且无浸润性肿瘤。
7. 7不适合或不愿接受根治性膀胱切除术。
8. 8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2。
9. 9预计生存时间≥2年。
10. 10有充分的血液学和器官功能
11. 11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在开始研究治疗前7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WOCBP必须愿意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开始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180天内使用2种适当的屏障避孕法或屏障避孕法加激素避孕方法预防妊娠或在整个研究期间避免异性性行为。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开始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180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12. 12
13. 可提供肿瘤组织(存档或新鲜)用于基线生物标志物分析。
排除标准:
1. 1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TURBT等针对膀胱病灶的手术治疗或盆腔区域放疗
2. 2既往接受过以下治疗: a) 以治疗NMIBC为目的的系统给药。 b) 以治疗NMIBC为目的的经膀胱灌注给药,但允许首次给药前4周以外的经膀胱灌注的化疗或BCG治疗及首次给药前4周内的单次即刻化疗灌注。 c) 允许经膀胱灌注的黏膜保护剂(如透明质酸钠)。
3. 3受试者正在参加试验用药物或使用试验用器械的研究。注:不包括参加研究的生存随访期。
4. 4受试者尚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导致的AE中恢复(即,恢复至1级或基线)。
5. 5既往存在肌层浸润性、局部晚期、转移性膀胱癌或上尿路(肾脏、肾盂、输尿管)和前列腺尿道肿瘤病史/证据。如仅存在上尿路Ta/T1/CIS,且在首次给药前2年以上接受了根治性肾脏切除术者可考虑入组。
6. 6首次给药前5年内合并其他恶性肿瘤
7. 7首次给药前2周内需要通过静脉输注进行全身治疗的任何活动性感染或存在明确的尿路感染者。
8. 8受试者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
9. 9已知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
10. 10活动性或慢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筛选时HBsAg阳性或HBV-DNA检测阳性的受试者应在研究期间根据当地实践接受抗病毒治疗。
11. 11已知或疑似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12. 12合并使用任何其他抗癌治疗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量(超过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药物)的全身性皮质类固醇。免疫抑制药物必须在任何研究治疗给药前至少14天停用;
13. 13有需要口服或静脉注射类固醇来帮助恢复的非感染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病病史或严重阻塞性肺病病史。
14. 14已知对研究药物、单克隆抗体、辅料过敏或不耐受者;或对BCG过敏或不耐受者(仅针对接受联合BCG治疗的受试者)。
15. 15接受联合BCG治疗的受试者,既往BCG治疗过程中由于毒血症、系统性感染或尿失禁等AE而终止治疗者。
16. 16有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或移植物抗宿主病病史。
17. 17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
18. 18已知会干扰试验要求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
19. 19受试者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预期在计划的研究期间怀孕或生育。
20. 20研究人员认为不适合入选的其他情况。
开展地区:四川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