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X316B7-H3铂耐药卵巢癌3线及3线以上(开放3例名额)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18-70岁,实体瘤只收三线及三线以上铂耐药卵巢癌
  • 用药方案: 2.4 mg/kg,每3周一次(Q3W),静脉输注(IV),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出现不可耐受毒性或受试者退出研究。;HLX316通过其抗B7-H3单克隆抗体部分特异性结合肿瘤细胞表面高表达的B7-H3抗原,形成ADC-抗原复合物并经受体介导的内吞进入肿瘤细胞;在溶酶体酸性环境或肿瘤细胞内高表达的蛋白酶作用下,可裂解连接子被切断,释放细胞毒性载荷。游离载荷作用于微管或DNA等
  • 开展地区: 重庆,上海,山东

招募实体瘤只收三线及三线以上铂耐药卵巢癌受试者

药物介绍:HLX316为复宏汉霖自主研发的靶向B7-H3的抗体偶联药物(ADC)。B7-H3(CD276)属B7免疫共刺激分子家族,在卵巢癌、肺癌、食管癌等多种实体瘤中高表达,并与肿瘤进展、免疫逃逸及不良预后相关,是近年热门的ADC靶点。本品由抗B7-H3人源化单抗经可裂解连接子偶联细胞毒性载荷构成,静脉给药后经内吞释放毒素杀伤肿瘤细胞。本项目针对铂耐药卵巢癌三线及三线以上人群开展I期临床研究,该人群既往多线治疗后治疗选择有限,存在明确未满足的临床需求。

研究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HLX316B7

适应症:实体瘤只收三线及三线以上铂耐药卵巢癌

研究阶段:I期

用药方案:2.4 mg/kg,每3周一次(Q3W),静脉输注(IV),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出现不可耐受毒性或受试者退出研究。

药物机制:HLX316通过其抗B7-H3单克隆抗体部分特异性结合肿瘤细胞表面高表达的B7-H3抗原,形成ADC-抗原复合物并经受体介导的内吞进入肿瘤细胞;在溶酶体酸性环境或肿瘤细胞内高表达的蛋白酶作用下,可裂解连接子被切断,释放细胞毒性载荷。游离载荷作用于微管或DNA等关键靶点,抑制肿瘤细胞有丝分裂并诱导细胞凋亡;同时载荷具有旁观者效应,可扩散至邻近抗原低表达肿瘤细胞,增强抗肿瘤活性。B7-H3结合亦可阻断其介导的免疫抑制信号,部分恢复T细胞抗肿瘤免疫应答。

入选标准:

1. 试验前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该试验,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 签署 ICF 时年龄≥18 周岁;

3. 入组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疾病晚期或转移性阶段经至少一种标准系统治疗失败(接受过新辅助或辅助治疗的受试者,如果在治疗结束后 6 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则该治疗方案将被视为一种标准治疗失败)、或者目前尚无有效的标准治疗方法、或者无法耐受或拒绝接受标准系统治疗的受试者;

4.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根据 RECIST 1.1 疗效评价标准,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对于之前接受放疗的患者,如果病灶可根据RECIST v1.1 进行测量,并且有客观证据证明放射治疗后存在明显进展,则可将经过放疗的病灶视为靶病灶,脑转移病灶不能作为靶病灶;

5. 首次用药前 7 天,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6. 预期生存期超过 3 个月;

7.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须与既往重大外科手术、医疗器械治疗、局部放疗(骨病灶的姑息性放疗除外)、细胞毒性化疗、免疫治疗或生物制剂治疗间隔至少 28 天;与既往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激素治疗间隔至少 14 天;与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或小手术间隔至少 7 天;且治疗引起的 AE 恢复至 CTCAE v6.0 ≤1 级(除外脱发);

8. 受试者同意提供满足检测需求的存档肿瘤组织标本(最近一次手术或活检,最好 3 年内)或同意进行活检采集肿瘤组织(除非研究者确定该程序会对患者的安全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以进行肿瘤唾液酸化和 B7-H3 等蛋白表达检测;注:受试者需提供诊断为恶性肿瘤时或之后,最近一次手术或活检采集于非放疗部位,经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处理的肿瘤样本(石蜡块或未染色切片,需符合检测的质控标准)及上述标本的相关病理报告。

9. 研究用药首次用药前 7 天内实验室检查证实有充分的器官功能(在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未接受如输血、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及促血小板生成因子等):血液系统

10. 嗜中性粒细胞(ANC)≥1.0×10^9/L,血小板(PLT) ≥75×10v9/L,血红蛋白(Hb) ≥90g/L

11.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 ≤1.5×正常值上限(ULN),除非已知存在可使胆红素升高的遗传原因(如 Gilbert 综合征)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ULN,肝转移或肝癌受试者≤2.5×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ULN,肝转移或肝癌受试者≤2.5×ULN

12. 肾功能肌酐(Cr) ≤1.5×ULN,如>1.5×ULN,肌酐清除率需

13. ≥40ml/分钟(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附录 8)凝血功能(除非正在接受抗凝治疗)活化部分凝血活酶

14. 时间(APTT)≤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10.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最后一

15. 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 6 个月内至少采用 1 种高度有效的避孕方

16. 法进行避孕;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在入选前 7 天内的妊娠试验必

17. 须为阴性。(附录 2)

18. 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肿瘤类型可以是以下任何一种:

19.  铂类药物耐药性卵巢癌 经 IHC 检测表达 B7-H3 的其他晚期/转移性实体瘤。

20. 卵巢癌、原发性腹膜癌或输卵管癌受试者需同时满足:

21.  经组织学或病理学证实的上皮性卵巢癌(EOC)、输卵管癌、原发

22. 性腹膜癌,且无任何非上皮性癌、交界性肿瘤、粘液性癌(或以粘

23. 液性成分为主的浆粘液性癌)、恶性 Brenner 肿瘤或未分化癌

24. 的证据。

25.  既往必须接受过至少 2 线针对转移性卵巢癌的治疗,其中至少 1

26. 线为含铂方案;或对这些标准治疗不耐受。

27.  必须对铂类药物耐药,定义为在末次含铂化疗后 6 个月内经 CA125、临床或影像学评估确认疾病进展。

排除标准:

1. 受试者若符合以下任何一条标准,则不能入选本研究:

2. 过去 12 个月内有动脉血栓形成事件、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

3. 有症状性慢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分级 II-IV 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或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病史(包括QTc 间期男性≥450 ms、女性≥470 ms)(QTc 间期以 Fridericia 公式计算)。

4. 在 HLX316 给药前 6 个月内有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病史。

5. 患者在筛选期间存在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感染证据,或在 HLX316 给药前 7 天内有需要治疗的活动性感染证据。

6. 患者在 HLX316 给药前 7 天内有活动性未受控制的出血或出血倾向。

7. 患者在 HLX316 给药前 7 天内存在严重或未愈合的伤口、瘘管、皮肤溃疡或未愈合的骨折。

8. 患者此前已参与过本研究。

9. 患者当前正参与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阶段。

10. 在 HLX316 给药前 3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其他治疗。

11. 已知患者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任何 HIV 血清阳性或可检测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1 型核糖核酸 [HIV RNA])。

12. 存在活动性梅毒感染,定义为血清学检测阳性且尚未得到充分治疗。

13. 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对于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HBV/HCV)控制良好的患者,如果符合以下标准并与医学监查员(MM)讨论后,则可能有资格参与研究:乙型肝炎:

14.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慢性 HBV 感染):如果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得到控制/无法检出,则有资格参与研究。

15. • HBsAg 阴性、抗乙型肝炎核心(HBc)阳性(既往感染已缓解):有资格参与研究。考虑预防治疗并监测再激活情况。丙型肝炎

16. • 既往 HCV 感染已成功治愈(核糖核酸[RNA]不可检出)。

17. • HCV Ab 阳性但 RNA 阴性(自然清除)。

18. 患者有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CNS)硬膜外肿瘤或转移,或未经治疗的脑转移。已知具有脑脊膜转移,或无法控制的或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表现为出现临床症状、脑水肿、脊髓压迫和/或进展性生长。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脊髓压迫病史的受试者,如果明确接受过治疗且在开始研究治疗前停用抗惊厥药和类固醇 8 周后经研究者判定临床表现稳定,则可以入组研究。未经治疗的、无症状的脑转移受试者(即无神经系统症状,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没有任何脑转移灶的长径>1.5 cm,无明显脑转移灶周围水肿)可以入组。脑转移病灶不作为靶病灶。

19. 目前或既往有需要使用全身免疫抑制剂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炎症性肠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硬皮病、多发性硬化、溶血性贫血、干燥综合征和结节病)。

20. 目前需要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或在入组前 4 周内使用过全身性皮质类固醇(允许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使用吸入性皮质类固醇,以及其他非全身性类固醇如局部给药的皮质类固醇)。

21. 研究者认为患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22. 患者不愿意或无法遵循方案要求。18. 患者 3 年内患有未接受根治性治疗的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研究者可考虑与医学监查员讨论),非转移性皮肤基底细胞/鳞状细胞癌或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除外。

23. 经研究者判断,任何可能干扰试验药物评估、患者安全性或研究结果解释的状况。

开展地区:重庆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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