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PL-306双靶IDH突变白血病三线III期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18-70岁,白血病,IDH1/2突变R/R AML,三线及以上,ECOG 0-2
  • 用药方案: 口服每日一次连续给药;HMPL-306通过竞争性结合IDH1/IDH2突变酶的活性位点,抑制其异常催化活性,从而降低致癌代谢物2-HG的生成。2-HG水平下降可解除对α-酮戊二酸依赖性双加氧酶的抑制,恢复DNA和组蛋白去甲基化,促进白血病细胞向正常髓系细胞分化成熟,同时抑制肿瘤细胞增殖并诱导凋亡。该双重抑制作用覆盖IDH1和IDH2突变,可能减少因单靶点抑制导致的耐药逃逸。
  • 开展地区: 北京,江苏,广东,甘肃,广西,山东,陕西,江西,上海,安徽,四川,新疆,河北,福建,贵州,河南,黑龙江,天津,云南,湖南,重庆,辽宁,湖北,浙江,吉林

招募白血病受试者

药物介绍:双重靶向IDH1/IDH2突变选择性小分子抑制剂

研究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HMPL-306

适应症:白血病

研究阶段:III期

用药方案:口服每日一次连续给药

药物机制:HMPL-306通过竞争性结合IDH1/IDH2突变酶的活性位点,抑制其异常催化活性,从而降低致癌代谢物2-HG的生成。2-HG水平下降可解除对α-酮戊二酸依赖性双加氧酶的抑制,恢复DNA和组蛋白去甲基化,促进白血病细胞向正常髓系细胞分化成熟,同时抑制肿瘤细胞增殖并诱导凋亡。该双重抑制作用覆盖IDH1和IDH2突变,可能减少因单靶点抑制导致的耐药逃逸。

入选标准:

1. 符合以下所有标准的患者才能入选:

2. 签署 ICF;

3. 能够遵循研究方案的要求;

4. 年龄≥18 岁;

5.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况(ECOG PS)评分为 0~2;

6. 队列 1:伴有 IDH1-R132 位点突变的 R/R AML 患者(WHO 2022 髓系肿瘤和急性白血病分类标准);

7. 队列 2:伴有 IDH2-R140/R172 位点突变的 R/R AML 患者(WHO 2022 髓系肿瘤和急性白血病分类标准),如患者同时有 IDH1 和 IDH2 突变,则建议进入队列 2(IDH2 突变组);

8. 同意在治疗前及治疗过程中进行骨髓穿刺抽吸和/或活检;

9. 愿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治疗终止后指定时间点完成 QoL 评估;

10.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至研究药物停用 30 天内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如为化疗组避孕时限需延长至末次用药后 6 个月),更多信息见附件 9(避孕要求),并同意在此期间不以生殖为目的捐献卵子(卵母细胞);患者不得处于哺乳期,且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如有生育能力);

11. 性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在研究期间和研究药物停用 30 天内(如为化疗组避孕时限需延长至末次用药后 6 个月),性交时须使用避孕套,并应避免在此期间捐献或冷精子。

排除标准:

1. 符合以下任一排除标准的患者,须排除出本研究:

2. 既往接受过 IDH1 抑制剂、IDH2 抑制剂或 IDH1/IDH2 双靶点抑制剂治疗;

3. 已知有 RAS 或 FLT3 热点突变的患者;

4. 器官功能不足,定义如下:

5. • 血清总胆红素(TBIL)高于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ULN)的 1.5 倍,但不包括以下患者:

6. - Gilbert 疾病患者,并且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及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正常,血清 TBIL不高于 ULN 的 3 倍。

7. • AST 或 ALT >2.5×ULN(若白血病侵犯肝脏时,AST 及ALT 水平≤5×ULN 可入组);

8. • 肾小球滤过率或依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50 mL/min;

9. 国际标准化比(INR)高于ULN的1.5倍或部分活化凝血酶原时间(aPTT)高于ULN的1.5倍,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不适用;

10. 血淀粉酶或血脂肪酶高于ULN的1.5倍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

11. 目前已知的肝病病史,包括肝硬化、酒精肝,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的活动性感染:

12. • 慢性乙型肝炎定义为血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隐匿或既往HBV感染[定义为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和HBsAg阴性]的患者但HBV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阴性可入组;此类患者需要每月进行HBV DNA检测;

13. • HCV 血清学阳性的患者,仅当 HCV 核糖核酸(RNA)检测为阴性可入组;

14.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5. 符合下列任一条心脏功能相关标准:

16. • 各种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异常或传导异常,需要临床干预;• 各种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且研究者判断需要临床干预,包括但不限于:入组前6个月内的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2级以上(含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17. 左室射血分数(LVEF)<45%,或未控制的高血压,即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等;

18. • 先天性长QT综合征或女性QTcF >470 msec/男性QTcF >450 msec;注:QTcF=QT/∛RR

19. • 当前使用已知能造成QT间期延长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请登录http://www.crediblemeds.org查看完整列表)。

20. 近5年内患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的患者,除外已治愈者以及下列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非侵袭性肿瘤患者:

21. • 皮肤基底细胞癌

22. • 皮肤宫颈鳞状细胞癌

23. • 宫颈原位癌

24. • 乳腺原位癌

25. 妊娠(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或正在哺乳的女性;11. 有生育要求的男性;

26.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有中风或颅内出血史;

27. 距首次研究用药4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

28.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或2个半衰期内接受过用于抗肿瘤治疗的任何单克隆抗体,以较长者为准;

29.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在临床研究中接受过研究药物或研究器材治疗;

30. 在首次研究治疗之前4周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抗肿瘤疫苗等)或在首次研究治疗之前3个月内接受过放射治疗;研究治疗开始前60天内接受过HSCT,或

31. 筛选时正在接受HSCT后的免疫抑制治疗,或伴有需要药物控制的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患者:使用固定口服剂量和/或局部外用的糖皮质激素治疗皮肤GVHD的患者,经过研究者评估患者可获益后方可入组;

32. 中枢白血病:有临床症状提示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白血病或确定有CNS白血病侵犯的患者;

33.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种活疫苗者;19. 患者患有未受控制的活动性全身性真菌、细菌或病毒感染(定义为尽管接受适当的抗生素、抗病毒治疗和/或其他治疗,但与感染相关的体征/症状仍持续存在,且无改善),或在筛选访视期间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38.5℃)(只有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为肿瘤热的患者方可入组);

34. 无法口服药物,既往手术史或严重的胃肠道疾病如吞咽困难、活动性胃溃疡等,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吸收;

35. 研究者判断的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3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到≤1级水平(脱发除外);

37. 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患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者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的情况。

开展地区:北京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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