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PL-760联合方案复发难治DLBCL III期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18-70岁,淋巴瘤,ECOG 0-2,一线治疗后复发/难治且不适合移植的DLBCL患者
  • 用药方案: HMPL-760联合R-GemOx(利妥昔单抗、吉西他滨、奥沙利铂),每日口服;HMPL-760作为BTK抑制剂,与BTK的活性位点共价结合,不可逆地抑制BTK激酶活性,从而阻断BCR信号通路及其下游NF-κB、MAPK等促生存信号,诱导淋巴瘤细胞凋亡。在DLBCL中,非生发中心(non-GCB)亚型常伴有慢性活化性BCR信号,对BTK抑制敏感。联合化疗可能通过抑制肿瘤微环境中的B细胞存活信号,增
  • 开展地区: 云南,江苏,重庆,福建,陕西,新疆,浙江,山东,北京,广东,天津,安徽,上海,广西,吉林,辽宁,黑龙江,贵州,四川,山西,河北,湖南,河南,湖北,江西

招募淋巴瘤受试者

药物介绍:BTK

研究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HMPL-760

适应症:淋巴瘤

研究阶段:III期

用药方案:HMPL-760联合R-GemOx(利妥昔单抗、吉西他滨、奥沙利铂),每日口服

药物机制:HMPL-760作为BTK抑制剂,与BTK的活性位点共价结合,不可逆地抑制BTK激酶活性,从而阻断BCR信号通路及其下游NF-κB、MAPK等促生存信号,诱导淋巴瘤细胞凋亡。在DLBCL中,非生发中心(non-GCB)亚型常伴有慢性活化性BCR信号,对BTK抑制敏感。联合化疗可能通过抑制肿瘤微环境中的B细胞存活信号,增强化疗药物的抗肿瘤作用。

入选标准:

1. 符合以下标准的患者才能入选:

2. 签署ICF,能够遵循研究方案的要求;

3. 年龄≥18岁;

4. ECOG体力状态评分为0~2分;

5.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DLBCL,其中,须基于Hans分型法,根据细胞来源 明确分型为GCB或non-GCB[活化B细胞(ABC)亚型或无法分类型];

6. 既往经一线全身化疗、免疫疗法、免疫化疗方案治疗后为复发或难治且不适合移植的DLBCL患者;

7. 研究者判断患者当前病情需要进一步治疗;

8. 患者至少需有一个双径可测量的病灶,即在计算机断层扫描/磁共振成像 (CT/MRI)检查中至少存在某一病灶长径>1.5 cm或结外病灶任一长径>1 cm;

9. 预期存活时间超过12周;

10.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从筛选至HMPL-760/安慰剂末次用药60天内 或利妥昔单抗末次用药12个月内或吉西他滨末次用药6个月内或奥沙利 铂末次用药9个月内(以后发生者为准)使用高效避孕措施(更多信息见 方案附件2);并同意在此期间不以生殖为目的捐献卵子(或卵母细胞)。 患者不得处于哺乳期,且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如果有生育能力)。 不能排除HMPL-760与激素类避孕药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故使用激 素避孕药必须辅以屏障法(首选男用避孕套);

11. 女性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HMPL-760/安 慰剂末次用药60天内或利妥昔单抗末次用药12个月内或吉西他滨末次 用药3个月内或奥沙利铂末次用药6个月内(以后发生者为准)采取屏障 避孕法。患者在此期间不允许捐献或冷冻精子。

排除标准:

1. 符合下列条件中任何一条标准,则须排除出本研究计划:

2. 惰性淋巴瘤向DLBCL转化史;

3. 原发纵隔B细胞淋巴瘤;

4. 已知有原发性或继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CNSL)或存在提示CNSL 的临床症状的患者;

5. 已知或疑似有嗜血细胞性淋巴细胞增生症(HLH)病史;

6. 既往接受过R-GemOx或GemOx治疗,或BTK抑制剂治疗;

7. 禁忌使用利妥昔单抗、吉西他滨和奥沙利铂的患者;

8. 既往应用CD20单抗出现需要住院治疗或复苏抢救的超敏反应/速发过敏 性反应 ;

9. 妊娠(筛选期妊娠检测阳性)或正在哺乳的女性;

10. 符合以下血液学检查异常:

11.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0×10⁹L;

12. · 血红蛋白<90 g/L;

13. · 血小板<75×10⁹/L;

14. 注:以上实验室检查前7天内不可接受输血、血液制品,未使用粒细胞 集落刺激因子(G-CSF)及其他造血刺激因子纠正。如果该患者由于研 究疾病导致血液学不满足要求,如广泛的骨髓受累或研究者认为继发于DLBCL脾受累的脾功能亢进,则上述检查值满足:血红蛋白≥80 g/L, 血小板≥50×10⁹/L,可进行入组。

15. 器官功能不足,定义如下:

16. · 血清总胆红素(TBIL)高于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ULN)的1.5倍, 但不包括以下患者:

17. Gilbert疾病患者,并且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及天门冬氨酸氨 基转移酶(AST)正常,血清TBIL不高于ULN的3倍。

18. · AST或ALT>2.5倍ULN,下列情况除外:

19. 有淋巴瘤肝浸润的患者,AST及ALT≤5×ULN可入组。

20. · 估计肌酐清除率[即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GFR)根据Cockcroft-Gault 法]<30 mL/min;

21. (140-年龄)×(体重kg)×(0.85,如果为女性)/ 72×[血清肌酐(mg/dL)]

22. ·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1.5×ULN,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不适用;

23. · 血清淀粉酶或脂肪酶>1.5×ULN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

24. 近5年内患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的患者,除外已治愈者以及下列接受 过根治性治疗的非侵袭性肿瘤患者: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宫颈鳞状细 胞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无已知转移性病灶的无症状前列腺癌 且无需治疗或仅需要激素治疗,并在分组≥1年前具有正常前列腺特异性 抗 原 ;

25. 目前已知的肝病病史,包括肝硬化、酒精肝,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的活动性感染 :

26. · HBV感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乙型肝炎病毒 核心抗体(HBcAb)阳性]但HBVDNA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检测结果≤5000拷贝/mL或≤1000IU/mL,则可入组;此类患者需要每 周期进行HBV DNA PCR检测且需要继续抗病毒治疗;

27. · HCV血清学阳性的患者,仅当HCV RNA检测为阴性可入组。

28. 合并巨细胞病毒(CMV)感染(IgM阳性)的患者,需完善CMVDNA的 PCR检测,阴性才可入组;

29. 已知或疑似慢性活动性EB病毒感染;

30. 疑似或潜伏状态结核病;

31. 已知既往有药物导致的间质性肺病病史者需排除,但基线时肺功能正常 者可入组;17.已知既往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32. 符合下列任一条心脏功能相关标准:

33. · 各种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异常或传导异常,需要临床干预;

34. · 各种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入组前6个月内的急性心肌梗 死、不稳定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2级以上(含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室射血 分数(LVEF)<50%,或未控制的高血压,即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等;

35. · 先天性长QT综合征或矫正后Q-T间期(QTcF)>480毫秒;

36. 注:QTcF=QT/³RR

37. · 当前使用已知能造成QT间期延长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药 物(请登录http://www.crediblemeds.org查看完整列表)。

38.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预期研究期间需进行手 术(用于诊断的手术除外);

39.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接种活疫苗者,或预期在研究期间需要接种 活疫苗者;

40.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有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

41.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42.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 移植或有任何活动性移植物抗宿主病的依据;

43.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8周内出现过重要脏器出血史,包括消化道出血、脑 出血、咯血等;

44. 存在已知的出血风险,如凝血因子缺乏、血管性血友病等;或患者正接 受维生素K拮抗剂(华法林)治疗;

45.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或5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内接受过抗肿瘤 治疗(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CAT-T或抗肿瘤疫苗等);或仅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的患者在首次研究治疗之前3个月内该可测量病灶接 受过放射治疗;

46.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内服用细胞色素酶P450(CYP)3A4强诱导剂或 强抑制剂(对于贯叶连翘为3周);

47.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不包括局部糖皮质激 素或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即不超过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 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

48. · 允许皮质类固醇治疗癌症症状,在为控制淋巴瘤相关症状开始研究 治疗前,患者可接受短暂(≤7天)的全身类固醇治疗(≤10mg/天等 效剂量泼尼松);· 允许皮质类固醇治疗既往遗留的毒性反应。

49.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到≤1级水平(脱发和食欲减退除 外 ) ;

50. 需要治疗的活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排除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 疮、类风湿关节炎、炎性肠病(如克罗恩病或溃疡性结肠炎)、干燥综 合征、多发性硬化和肾小球肾炎病史;

51. · 自身免疫性相关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患者在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腺 替代激素治疗状态下可入组;

52. · 接受胰岛素治疗且病情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患者可入组。

53. 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活动性感染定义为:患者的感染性疾病当 前存在明显的感染相关症状;或相关致病病原体被证明当前处于快速倍 增状态;具有临床意义指:研究者认为需要药物干预,且评估预期会严 重影响HMPL-760联合用药实施的感染状态);

54. 无法口服药物,既往手术史或严重的胃肠道疾病如吞咽困难、活动性胃 溃疡等,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吸收;

55. 研究者判断的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56. 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 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患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 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者使患者处于高风 险的情况。

开展地区:云南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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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cccmv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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