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TY1102细胞疗法KRAS G12D肠癌多线I/II期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18-70岁,结直肠癌
  • 用药方案: 单次或多次静脉输注;DCTY1102注射液通过识别并结合表达于肿瘤细胞表面的KRAS/NRAS G12D突变肽段-HLA-A*11:01复合物,激活T细胞受体信号通路,促进T细胞增殖、分化和细胞毒性作用,从而特异性杀伤肿瘤细胞。该机制不依赖PD-1通路,可能对免疫治疗耐药患者有效。
  • 开展地区: 上海

招募结直肠癌受试者

药物介绍:DCTY1102注射液是一种基因工程修饰的T细胞治疗产品(细胞治疗),靶向KRAS/NRAS G12D突变肽段,受HLA-A*11:01限制。该药物用于治疗携带KRAS/NRAS G12D突变且HLA-A*11:01基因型的晚期实体瘤,包括结直肠癌、胰腺癌等,适应症为多线治疗失败的患者。

研究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DCTY1102

适应症:结直肠癌

研究阶段:I期,II期

用药方案:单次或多次静脉输注

药物机制:DCTY1102注射液通过识别并结合表达于肿瘤细胞表面的KRAS/NRAS G12D突变肽段-HLA-A*11:01复合物,激活T细胞受体信号通路,促进T细胞增殖、分化和细胞毒性作用,从而特异性杀伤肿瘤细胞。该机制不依赖PD-1通路,可能对免疫治疗耐药患者有效。

入选标准:

1. 1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操作前均应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 2年龄≥18岁,且≤70岁

3.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恶性肿瘤(包括但不限于胰腺癌、结直肠癌、肺癌等)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治疗后疾病进展),或治疗不耐受; 注:“标准治疗失败”指经过现有标准推荐疗法(参考当前最新CSCO指南)足够疗程及足够线数治疗后仍出现疾病进展或经标准治疗肿瘤消退后又出现复发; 结直肠癌: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手术切除的转移性结肠或直肠腺癌患者,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以氟尿嘧啶、奥沙利铂或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以及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抑制剂(包括原研药或生物类药),并在最后一次接受治疗期间或末次治疗后6个月内病情恶化; 已知患有微卫星高度不稳定性(MSI-H)或错配修复缺陷(dMMR)转移性结直肠癌(CRC),之前必须已接受过程序性死亡受体-1(PD-1)抑制剂治疗或不符合接受PD-1抑制剂治疗的条件。已知患有BRAF V600E突变的转移性CRC患者必须曾接受过BRAF抑制剂治疗; 因不可接受的毒性而放弃标准治疗或需终止标准治疗,且在疾病进展前无法使用同一种药物进行再治疗的患者符合条件; 曾接受辅助化疗患者,在辅助化疗期间或完成辅助化疗后12个月内复发,辅助化疗视为一线标准治疗; 胰腺癌: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胰腺癌,既往接受过基于吉西他滨或白蛋白紫杉醇的化疗方案或FOLFIRINOX/mFOLFIRINOX治疗后进展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晚期患者; 其他晚期恶性肿瘤

4. 4同时符合下列2项标准: 1)HLA-A*11:01基因型,且不携带HLA-A*68:01分型; 2)肿瘤KRAS/NRAS G12D突变为阳性; 需要采集符合第三方中心实验室要求的入组患者肿瘤组织样本送至第三方中心实验室检测,用于回顾性分析

5. 5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

6. 6ECOG评分0-1和预计生存期大于3个月

7. 7心脏彩超提示左心室射血分数≥50%

8. 8非吸氧状态下指末血氧饱和度≥92%

9. 9实验室检查结果应至少满足下列规定的指标: 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血小板(PLT)≥75×109/L 血红蛋白(Hb)≥85g/L 淋巴细胞绝对值(ALC)≥0.8×109/L 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1.5×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肾功能 肌酐(Cr)≤1.5×ULN 肌酐清除率(Ccr)(仅肌酐>1.5×ULN时需计算) ≥5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 凝血功能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10. 10绝经前并未接受过绝育手术的育龄女性须同意从清淋化疗开始至细胞回输后一年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且在细胞回输前14天内血清妊娠检查为阴性

11. 11未接受过绝育手术的男性须同意从清淋化疗开始直至细胞回输后一年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1存在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治疗后不能达到稳定的状态,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2. 2回输前4周内接受最后一剂抗肿瘤治疗(化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介入治疗或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等)

3. 3单采前4周内曾接受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接种

4. 4既往接受过任何基因工程修饰的T细胞治疗

5. 5已知对于本研究治疗使用的任何成份会产生过敏反应

6. 6未从既往手术或治疗相关不良反应中恢复至CTCAE v5.0等级评价≤1级(任何级别的脱发、≤2级周围感觉神经病变及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7. 7既往有脑膜转移或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病史者,或细胞回输前6个月内有明确中枢神经系统基础疾病,并遗留显著症状的患者;对于无症状脑转移或经过脑转移病灶治疗(如手术、放疗)后症状稳定,且不需要使用类固醇的患者,可参与本项研究

8. 8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经治疗后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或具有临床意义(例如活动性)的心脑血管疾病,如脑血管意外(签署主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签署主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不稳定性心绞痛、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为Ⅱ级或以上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严重心律失常不能用药物控制或对研究治疗有潜在影响;心电图在连续3次(每次间隔至少5分钟)结果显示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或平均QTcF≥450ms

9. 9合并其它严重的器质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10. 10全身性活动性感染

11. 11已知存在 HIV 感染(抗-HIV抗体阳性),或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检测阳性,或HBcAb检测阳性且HBV-DNA检测阳性),或活动性丙型肝炎(抗-HCV抗体检测阳性且HCV-RNA检测阳性),或活动性梅毒感染

12. 12被诊断为免疫缺陷或存在自身免疫性疾病,单采前7天内接受过或预期单采至回输期间需要接受大剂量全身性类固醇治疗(泼尼松每日剂量超过10 mg或等效剂量)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13. 13单采前2周内及回输前2周内计划使用(如果有长期使用)羟基脲、免疫调节药(例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环胞酶素等)

14. 14器官同种移植,异体干细胞移植和肾脏替代治疗史

15. 15已知没有得到控制的糖尿病、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病、急性肺病或肝衰竭

16. 16已知酒精和/或药物滥用者

17. 17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8. 18具有任何研究者判定可能会影响本试验开展的并存的医学情况或疾病的患者

19. 19研究者判断的患者难以完成研究方案要求的所有访视或操作(包括随访期),或参加本研究的依从性不足,或者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选的患者

开展地区:上海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cccmvr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