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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18-70岁,慢性乙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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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Part A(SAD):HECN30227注射液单次给药,剂量按剂量组递增(如0.3mg、1mg、3mg、10mg等),皮下注射或静脉输注,单次给药后观察28天。Part B(MAD):HECN30227注射液多次给药,剂量按剂量组递增,每2周一次或每4周一次皮下注射/静脉输注,连续给药12周(共3~6次),随访至末次给药后12周。。;HECN30227通过特异性识别并作用于HBV相关靶点发挥抗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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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江西,河南
招募慢性乙型肝炎受试者
药物介绍:HECN30227注射液是一款在研的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性生物制品,属于新型核酸类或免疫调节类抗乙肝病毒药物(siRNA/ASO或治疗性疫苗类)。慢性乙型肝炎由HBV持续感染引起,现有核苷(酸)类似物和干扰素难以实现功能性治愈。HECN30227通过靶向HBV基因组保守区或激活宿主抗病毒免疫,旨在降低HBsAg水平、抑制病毒复制,为慢性乙肝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目前处于I期临床开发阶段。
研究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HECN30227
适应症:慢性乙型肝炎
研究阶段:I期
用药方案:Part A(SAD):HECN30227注射液单次给药,剂量按剂量组递增(如0.3mg、1mg、3mg、10mg等),皮下注射或静脉输注,单次给药后观察28天。Part B(MAD):HECN30227注射液多次给药,剂量按剂量组递增,每2周一次或每4周一次皮下注射/静脉输注,连续给药12周(共3~6次),随访至末次给药后12周。。
药物机制:HECN30227通过特异性识别并作用于HBV相关靶点发挥抗病毒作用。若为核酸类药物,其可结合HBV mRNA或cccDNA转录产物,诱导其降解,从而抑制HBsAg、HBeAg及HBV DNA的表达与复制;若为免疫调节类,则可激活Toll样受体或树突状细胞等固有免疫通路,增强HBV特异性T细胞应答,打破免疫耐受,促进对感染肝细胞的清除。该机制旨在实现血清HBsAg显著下降乃至功能性治愈。
入选标准:
1. Part A SAD研究
2. 受试者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 年龄为 18~45周岁的健康成年受试者(包括边界值),男女均有。
4. 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 2(m2),体重指数在 18~28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5.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以及心电图、胸片、腹部超声(肝、胆、脾、胰、双肾)等检查结果正常或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无临床意义。
6. 有潜在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至最后一次试验用药品结束后 6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具体的避孕方法参见章节 4.3.1),避免怀孕或使伴侣怀孕,且无捐/取精、捐/取卵、妊娠计划。
7. Part B MAD研究
8. 受试者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9. 年龄为 18~65周岁(包括边界值),男女均有。
10. BMI在 18~32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11. 有潜在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至最后一次试验用药品结束后 6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具体的避孕方法参见章节 4.3.1),避免怀孕或使伴侣怀孕,且无捐/取精、捐/取卵、妊娠计划。
12. 肝组织活检结果显示感染慢性乙肝,或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既往病历或化验单等)证明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史≥6个月或 HBV DNA阳性史≥6个月。
13. 筛选前需接受核苷(酸)类似物(恩替卡韦、替诺福韦酯或替诺福韦艾拉酚胺等)稳定治疗至少 6个月,且期间核苷(酸)类似物的服药依从性≥95%。
14. 筛选时 HBV DNA<90 IU/mL。
15. 筛选及基线检查血清 ALT及 AST≤2×ULN,血清总胆红素≤2×ULN。
16. 筛选时 HBsAg>100 IU/mL。
排除标准:
1. Part A SAD研究
2. 筛选时受试者存在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3. 筛选前 3个月内进行过重大手术者,或计划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4. 对试验用药品或其任何成分有过敏史或过敏体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及食物过敏)者;
5. 筛选前 1年内有酗酒史(酗酒定义为:每周饮用 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 285 mL,或烈酒 25 mL,或葡萄酒 100 mL)或者给药前血液酒精检测结果阳性者;
6. 筛选前 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或给药前尿药筛查阳性者(因使用有文件记录的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导致的阳性结果除外,诊断和处方都必须得到研究者批准);
7. 筛选前 3个月每日吸烟超过 5支或者药代动力学密集采血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8. 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或采血困难者;
9.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抗体和/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10. 在筛选前 14天内曾接种过疫苗者;
11. 在首次用药前 2周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中草药;
12. 在首次用药前 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13. 在首次给药前 48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4.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200 mL、或有过任何成分献血、或因任何原因导致失血总量≥200mL,或者有输血史、血制品使用史;
15. 在筛选前 3个月内参加了其他临床试验(如果受试者在治疗前退出研究,即未被随机化或未接受治疗,可以入组本研究);
16. 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首次给药前发生急性疾病(如急性呼吸道疾病)或有伴随用药;
17. 受试者正在哺乳或血清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18.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19. Part B MAD研究
20. 显著肝纤维化或肝硬化,即筛选前 1年内或筛选期间的肝组织活检提示为进展性肝纤维化或肝硬化(如 Metavir评分为 F3-F4)或筛选前 6个月或筛选期间的 Fibroscan LSM>9.7 kPa。
21. 既往或筛选时具有肝功能失代偿表现或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食管胃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腹水、肝性脑病等。
22. 患有任何非 HBV原因引起的肝脏疾病或病史(包括但不限于血色素沉着症、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威尔逊病、自身免疫性肝炎、药物或酒精性肝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等),可能影响试验药物有效性或安全性判断者。
23. 筛选前 5年内患有任何恶性肿瘤(已接受治愈性治疗并视为治愈的基底细胞癌除外)或目前评估存在潜在恶性肿瘤者。
24. 筛选前 6个月内或随机前存在以下任何一项疾病或病史: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学会[ NYHA] III级或 IV级),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未控制且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心房颤动、II度至 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等),冠状动脉搭桥术,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允许诊断性血管造影),脑血管意外(缺血性脑卒中、出血性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
25. 筛选前 3个月内进行过重大手术者,或计划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26. 在给药前 7天内出现任何临床显著的急性症状,如急性呼吸道疾病。
27. 除 HBV感染外,研究者基于受试者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及 12导联心电图检查,判断受试者有其他临床显著性异常,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心脏、呼吸、胃肠道、血液、神经或其他疾病,可能干扰受试者安全性、有效性或药代动力学评估,不适合纳入本研究者。
28. 筛选时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或血小板计数<90×109/L,或白蛋白<35 g/L。
29. 筛选时甲胎蛋白(AFP)>50 ng/mL。
30. 筛选时女性受试者的血红蛋白<110 g/L,男性受试者的血红蛋白<120 g/L。
31. 筛选时内生肌酐清除率(CLcr)<60 mL/min/1.73m2【计算公式:CLcr=(140-年龄)×体重(kg)/[72×0.0113×Scr(umol/L)],女性×0.85】。
32. 对试验用药品或其任何成分有过敏史或过敏体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及食物过敏)者。
33. 筛选前 1年内有酗酒史(酗酒定义为:每周饮用 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 285 mL,或烈酒 25 mL,或葡萄酒 100 mL)或者首次给药前酒精呼气试验/血液酒精检测结果阳性者。
34. 筛选前 2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或首次给药前尿药筛查阳性者(因使用有文件记录的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导致的阳性结果除外,诊断和处方都必须得到研究者批准)。
35. 筛选前 3个月每日吸烟超过 5支或者药代动力学密集采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36. 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或采血困难者。
37. 筛选时静息坐位血压,收缩压>160 mmHg或<9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或<60 mmH g。
38.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抗体和/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39. 正在接受或筛选前 1年内接受过任何包含干扰素的治疗方案或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40. 在筛选前 14天内曾接种过疫苗者。
41. 在首次用药前 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42. 在首次给药前 48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43. 筛选前 3个月内因任何原因导致失血总量≥200 mL,或者有输血史、血制品使用史。
44. 在筛选前 3个月内参加了其他临床试验(如果受试者在治疗前退出研究,即未被随机化或未接受治疗,可以入组本研究)。
45. 女性受试者正在哺乳或血清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46.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开展地区:江西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