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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18-70岁,胆管癌,IDH1 R132突变,经吉西他滨和氟尿嘧啶类(和/或铂类)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胆道癌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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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口服给药,每日一次或每日两次,连续给药直至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IDH1 R132突变导致酶活性改变,催化α-酮戊二酸转化为2-羟基戊二酸(2-HG),2-HG积累抑制α-KG依赖性双加氧酶,引起DNA和组蛋白高甲基化,阻断细胞分化并促进肿瘤增殖。该药物通过竞争性结合突变型IDH1的活性位点,降低2-HG水平,恢复α-KG功能,逆转表观遗传异常,诱导肿瘤细胞分化和凋亡,从而抑制肿瘤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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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云南,广东,辽宁,山西,江苏,四川,山东,河南,浙江,内蒙古,福建,北京,广西,江西,河北,湖南,安徽,吉林,甘肃,陕西,湖北,重庆,黑龙江,天津,上海
招募胆管癌受试者
药物介绍:该试验药物为IDH1抑制剂,属于小分子靶向药物,靶向IDH1 R132突变。适应症为经吉西他滨和氟尿嘧啶类(和/或铂类)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胆道癌,且携带IDH1 R132基因突变。IDH1突变在胆道癌中常见,尤其在肝内胆管癌中,突变导致代谢异常和肿瘤发生。该药物通过选择性抑制突变型IDH1,旨在阻断肿瘤代谢重编程,为多线治疗失败的患者提供新选择。
研究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R132
适应症:胆管癌
研究阶段:III期
用药方案:口服给药,每日一次或每日两次,连续给药直至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
药物机制:IDH1 R132突变导致酶活性改变,催化α-酮戊二酸转化为2-羟基戊二酸(2-HG),2-HG积累抑制α-KG依赖性双加氧酶,引起DNA和组蛋白高甲基化,阻断细胞分化并促进肿瘤增殖。该药物通过竞争性结合突变型IDH1的活性位点,降低2-HG水平,恢复α-KG功能,逆转表观遗传异常,诱导肿瘤细胞分化和凋亡,从而抑制肿瘤生长。
入选标准:
1. 满足以下所有入选标准的受试者才能入组本试验:
2. (1)18岁≤年龄≤75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计算);ECOG评分0~2分。
3. (2)中心病理确认存在IDH1 R132基因突变,必须提供肿瘤组织样本(穿刺石蜡切片10张或手术石蜡切片5张)。
4. (3)病毒型肝炎患者:HBsAg阳性患者须满足HBV DNA定量<1*10^4 IU/ml(或5*10^4 copy/ml)或在研究开始前至少接受1周抗HBV治疗且病毒指数降低10倍(1个log值)及以上,同时患者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全程接受抗HBV治疗;HCV感染者(HCV Ab或 HCV RNA阳性):研究者判断处于稳定状态、如入组时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研究中继续接受已批准的抗病毒治疗。
5. (4)主要器官功能良好,符合下列标准:
6. 血常规检查标准(筛选前7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物纠正):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10^9 /L,血小板≥ 75×10^9 /L,血红蛋白≥ 90g /L。
7. 血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8. a) 丙氨酸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基转移酶(AST)≤ 3×ULN。若伴肝内转移,则ALT和AST≤ 5×ULN;
9. b) 总胆红素(TBIL)≤ 2×正常值上限(ULN)(Gilbert综合症患者≤3×ULN);
10. c) 血清白蛋白≥28 g/L;
11. d) 血清肌酐(Cr)≤ 1.5×ULN或Cockcroft-Gault肾小球滤过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 50 mL/min。
12. 尿常规检查标准:尿常规提示尿蛋白<++;若尿蛋白≥++,需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 1.0 g。
13. 凝血功能检查标准: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未接受过抗凝治疗)。
14. 超声心动图评估: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15. (5)符合晚期胆道癌标准:
16.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胆道癌,包括肝内胆管癌(iCCA,接受混合型肝癌胆管癌成分>50%的受试者),肝门部胆管癌(pCCA),远端胆管癌(dCCA)和胆囊癌(GBC)。
17. 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和/或转移性疾病,根据RECIST 1.1标准具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
18. 既往经吉西他滨和氟尿嘧啶类(和/或铂类)药物治疗失败,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均认作经过一种药物治疗失败:
19. i)既往针对晚期疾病的系统治疗用药时间≥ 1个治疗周期,治疗期间或末次治疗后6个月内出现符合RECIST 1.1标准定义的疾病进展,或对化疗毒性不可耐受;
20. ii)既往接受新辅助或辅助治疗,治疗期间或末次治疗后6个月内出现符合RECIST 1.1标准定义的疾病进展或疾病复发。
21. iii)经肝动脉灌注化疗(HAIC)治疗期间或末次治疗后6个月内出现符合RECIST 1.1标准定义的疾病肝内病灶进展;单纯经肝动脉化疗栓塞术(TACE)用药不计入。
22. (6)育龄期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23. (7)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排除标准:
1. 出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者将不能入组本试验:
2. (1)合并疾病及病史:
3. 首次用药前3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入组:经单一手术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达到连续5年的无疾病生存(DFS);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 [Ta (非浸润性肿瘤),Tis (原位癌) 和T1 (肿瘤浸润基膜)];
4. 由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高于CTC AE 1级以上的未缓解的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
5. 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治疗、明显创伤性损伤,或存在长期未治愈的伤口或骨折;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出现任何出血或流血事件≥CTC AE 3级的患者;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者;允许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治疗,整个研究期间禁止使用抗血小板药物;
7. 存在活动性肺结核、特发性肺纤维化病史、机化性肺炎、药物诱导的肺炎、需要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有临床症状的活动性肺炎;
8.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9. 准备进行或既往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者;
10. 有肝性脑病史;
11. 目前正在使用或近期曾使用(研究治疗开始前7天内)阿司匹林(>325 mg/天(最大抗血小板剂量)或双嘧达莫、噻氯匹定、氯吡格雷和西洛他唑治疗;
12. 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
13. a)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14. b)患有≥2级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包括男QTc≥ 450ms,女QTc ≥470ms)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15. c)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级感染);
16. d)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
17. e)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
18. f)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者。
19. (2)肿瘤相关及治疗:
20. 既往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肝细胞癌、纤维板层样肝细胞癌、肉瘤样肝细胞癌等;
21. 根据影像学检查,门静脉癌栓同时累及主干和左右一级分支,或同时累及主干及以上静脉(肠系膜上、下静脉、脾静脉),或有下腔静脉癌栓或心脏受累者;
22. 既往接受过IDH1突变抑制剂治疗;
23. 未能控制的,仍需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中重度腹水(研究者判断);
24. 已知患有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伴有脑转移症状或症状控制时间少于4周。
25. (3)研究治疗相关:
26. 已知对研究药物辅料成分过敏。
27.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者;
28. 需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或可吸收的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并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仍需继续使用的患者(糖皮质激素每日剂量<10 mg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除外)。
29. (4)首次用药前4周内参加且使用过其他抗肿瘤临床试验药物者;
30. (5)经研究者的判断,存在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受试者完成研究的情况。
开展地区:云南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