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帕替苏米双抗PD-1/4-1BB一线EP-NEC III期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18-70岁,实体瘤,未经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肺外神经内分泌癌患者,ECOG 0-1
  • 用药方案: 奥帕替苏米单抗静脉输注,每3周一次,联合含铂化疗(卡铂或顺铂+依托泊苷);奥帕替苏米单抗作为双特异性抗体,同时结合T细胞表面的PD-1和4-1BB。一方面,阻断PD-1与其配体PD-L1/PD-L2的结合,解除肿瘤微环境对T细胞的免疫抑制;另一方面,交联4-1BB可激活共刺激信号,促进T细胞增殖、活化和细胞因子释放。双重机制协同增强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联合含铂化疗可诱导肿瘤细胞死亡并释放抗
  • 开展地区: 广西,黑龙江,陕西,四川,山西,云南,浙江,福建,广东,河南,山东,上海,北京

招募实体瘤受试者

药物介绍:注射用奥帕替苏米单抗是一种靶向PD-1和4-1BB的双特异性抗体(双抗),用于治疗晚期肺外神经内分泌癌(EP-NEC)。EP-NEC是罕见的侵袭性神经内分泌肿瘤,恶性程度高、预后差,一线治疗以含铂化疗为主,但疗效有限。该药通过同时阻断PD-1免疫检查点通路并激活4-1BB共刺激信号,旨在增强抗肿瘤免疫应答,联合化疗作为一线方案探索改善患者生存获益。(基于药物名称及排除标准中涉及PD-1、4-1BB靶点)

研究基本信息:

适应症:实体瘤

研究阶段:III期

用药方案:奥帕替苏米单抗静脉输注,每3周一次,联合含铂化疗(卡铂或顺铂+依托泊苷)

药物机制:奥帕替苏米单抗作为双特异性抗体,同时结合T细胞表面的PD-1和4-1BB。一方面,阻断PD-1与其配体PD-L1/PD-L2的结合,解除肿瘤微环境对T细胞的免疫抑制;另一方面,交联4-1BB可激活共刺激信号,促进T细胞增殖、活化和细胞因子释放。双重机制协同增强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联合含铂化疗可诱导肿瘤细胞死亡并释放抗原,进一步放大免疫应答。(基于双抗设计及靶点功能)

入选标准:

1. 符合以下所有标准的患者可考虑入组:

2. 同意遵循试验治疗方案、访视计划和实验室检查,遵守方案的其他要求,自愿入组,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3.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包含边界值);

4.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肺外神经内分泌癌(EP-NEC);

5.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EP-NEC的系统治疗。

6. 东部肿瘤协作组织体力状况评分标准(ECOG)为0~1分(标准见附录1);

7. 预期生存时间至少12周;

8. 依据RECIST1.1标准评价,要求参与者具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

9. 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符合以下实验室检查结果;

10.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包括禁欲、宫内节育器、各类激素避孕、正确使用避孕套等);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2年内的女性。育龄期女性在首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 符合以下任何一条标准的患者不可入组:

2. 确诊为混合性神经内分泌-非神经内分泌肿瘤(MiNENs)(根据2022年WHO定义标准,详见附录7混合性神经内分泌-非神经内分泌肿瘤(MiNENs)的定义);

3. 既往接受过靶向PD-1、PD-L1和/或4-1BB靶点药物的治疗;

4.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入组前4周内发生的,导致住院治疗,或根据CTCAE评估为≥2级持续后遗症的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5. 既往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无症状或有临床症状经治疗后稳定4周以上,可以入组)、新发脑转移或癌性脑膜炎的参与者。

6. 筛选前3年内患有另一种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的、局部可治愈癌除外,如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或前列腺、宫颈或乳腺原位癌等;

7. 有活动性感染,且首次给药前2周内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8. 存在临床不可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需要反复引流或医疗干预者;

9.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0. 有间质性肺病,包括但不限于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除外不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纤维化)等;

11. 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4周内接受活疫苗接种者,活疫苗包括不限于: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黄热病、狂犬病、卡介苗芽孢杆菌(BCG)和伤寒疫苗等;

12.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3. 研究者认为参与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依从性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开展地区:广西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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