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K41959靶向MTAP缺失实体瘤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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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人群: 18-70岁,实体瘤
  • 用药方案: 口服,每日一次或两次,剂量递增;HSK41959通过抑制PRMT5或MAT2A发挥抗肿瘤作用。MTAP缺失导致肿瘤细胞内甲硫腺苷(MTA)积累,竞争性抑制PRMT5,而药物可能进一步抑制该酶活性,破坏精氨酸甲基化,影响RNA剪接和DNA修复,诱导肿瘤细胞凋亡。同时,可能通过抑制MAT2A阻断甲硫氨酸合成,加剧代谢应激,选择性杀伤MTAP缺失细胞。
  • 开展地区: 湖北,福建,浙江,天津,上海,河南,山东,江苏,贵州,云南,黑龙江,湖南

招募实体瘤受试者

药物介绍:HSK41959是一种小分子靶向药物,靶向MTAP缺失肿瘤的合成致死通路,具体靶点可能为PRMT5或MAT2A。该药物用于治疗MTAP基因纯合性缺失或蛋白表达缺失的晚期实体瘤患者,这些患者因MTAP缺失导致代谢通路异常,对特定抑制剂敏感。I期试验旨在评估其安全性、耐受性及初步疗效。

研究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HSK41959

适应症:实体瘤

研究阶段:I期

用药方案:口服,每日一次或两次,剂量递增

药物机制:HSK41959通过抑制PRMT5或MAT2A发挥抗肿瘤作用。MTAP缺失导致肿瘤细胞内甲硫腺苷(MTA)积累,竞争性抑制PRMT5,而药物可能进一步抑制该酶活性,破坏精氨酸甲基化,影响RNA剪接和DNA修复,诱导肿瘤细胞凋亡。同时,可能通过抑制MAT2A阻断甲硫氨酸合成,加剧代谢应激,选择性杀伤MTAP缺失细胞。

入选标准:

1. 1年龄≥18岁,自愿参加本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2. 2ECOG评分0-1分;

3. 3预计生存时间超过3个月;

4. 4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且经标准治疗失败(治疗后疾病进展或治疗不能耐受),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或无条件接受标准治疗方案;对既往接受治疗方案的线数没有限制;

5. 5需提供文件证明受试者肿瘤组织存在 MTAP 基因纯合性缺失和/或蛋白表达缺失;

6. 6必须有符合 RECIST v1.1标准的可测量的病灶;

7. 7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方案

8. 8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必须同意在参加研究期间及末次给药后90天内,使用适当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女性受试者给药前 7 天内的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男性受试者从开始治疗至停止治疗 90 天内禁止捐精。

排除标准:

1. 1既往接受过MAT2A 抑制剂或 PRMT5 抑制剂治疗。

2. 2存在不稳定的、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

3. 3过去 2 年内曾患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不包括已经过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等恶性程度低的肿瘤);

4. 4经研究者判定不能控制的(包括但不限于需要反复引流的、存在临床症状的)中等量及以上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腹腔积液;

5. 5首次给药前进行过以下抗肿瘤治疗: 给药前 4 周内或 5 个药物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进行抗肿瘤药物(包括细胞毒治疗、靶向治疗、抗体治疗、免疫治疗等); 给药前 6 周内接受过亚硝基脲类或丝裂霉素 C 治疗; ? 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根治性放疗、电场疗法等其他抗肿瘤治疗; 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

6. 6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缓解至 CTCAE≤1 级(脱发、皮肤毒性或研究者认为无安全风险的其他毒性除外);

7. 7任何影响吞服药物以及严重影响试验药物吸收或药代动力学参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消化道溃疡、长期性胃食管反流(GERD)等;

8. 8需要治疗的重度或无法控制的心脏疾病;

9. 9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发生动/静脉血栓事件,经判断风险不可控;或已知存在的家族性和/或获得性血栓倾向;

10. 10严重或不受控制的糖尿病、高血压、癫痫、慢性阻塞性肺病、间质性肺炎、肺间质纤维化、帕金森病、活动性出血、全身活动性感染;

11. 11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

12. 12首次给药前 14 天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使用过 CYP3A4 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P-gp或BCRP抑制剂;

13. 13首次给药前5天内使用过CYP3A4或CYP2B6 敏感底物、OATP1B1、OATP1B3、OAT1、OCT2、MATE1、MATE2-K、P-gp或 BCRP底物;如果无法安全终止这些药物,则与研究者或申办者医学讨论后可酌情考虑是否入组;

14. 14认知功能障碍、精神疾病史、其他不受控制的伴发疾病、酒精依赖、激素依赖或药物滥用者;

15. 15首次用药前 3 个月内接受过自体或前 6 个月内接受过同种异体器官或干细胞移植手术;在首次用药前 4 周内进行过大手术或严重外伤(不包括因收集样本进行的穿刺活检);

16. 16有活动性HBV、HCV或HIV、梅毒感染者

17. 17已知对试验用药品活性成份或任一辅料严重过敏;

18. 18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19. 19筛选期妊娠试验阳性,或哺乳期患者;

20. 20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开展地区:湖北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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