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S6002 ADC宫颈癌三线Nectin-4 III期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18-70岁,宫颈癌
  • 用药方案: SYS6002对比研究者选择化疗,静脉输注,1.8 mg/kg每3周一次;SYS6002通过其抗体部分特异性结合肿瘤细胞表面的Nectin-4抗原,随后经内吞作用进入细胞,在溶酶体内释放MMAE毒素。MMAE作为微管蛋白抑制剂,可阻断微管聚合,导致细胞周期阻滞于G2/M期,进而诱导肿瘤细胞凋亡。此外,ADC的靶向递送可提高肿瘤局部药物浓度,减少全身毒性,同时可能通过旁观者效应杀伤邻近Nectin-
  • 开展地区: 上海,辽宁,甘肃,海南,贵州,北京,重庆,安徽,江苏,四川,广东,内蒙古,宁夏,湖南,湖北,河南,天津,江西,青海,吉林,陕西,山东,浙江,云南,黑龙江,河北,山西,福建

招募宫颈癌受试者

药物介绍:SYS6002(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人Nectin - 4单克隆抗体 - MMAE偶联药物)是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一款抗体 - 药物偶联物(ADC),靶点为Nectin - 4

研究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SYS6002

适应症:宫颈癌

研究阶段:III期

用药方案:SYS6002对比研究者选择化疗,静脉输注,1.8 mg/kg每3周一次

药物机制:SYS6002通过其抗体部分特异性结合肿瘤细胞表面的Nectin-4抗原,随后经内吞作用进入细胞,在溶酶体内释放MMAE毒素。MMAE作为微管蛋白抑制剂,可阻断微管聚合,导致细胞周期阻滞于G2/M期,进而诱导肿瘤细胞凋亡。此外,ADC的靶向递送可提高肿瘤局部药物浓度,减少全身毒性,同时可能通过旁观者效应杀伤邻近Nectin-4阴性肿瘤细胞,增强抗肿瘤活性。

入选标准:

1. 1年龄18(含)-75岁(含),女性;

2. 2病理学确诊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不可根治性手术切除和/或根治性放化疗,病理类型为鳞状细胞癌、腺癌(HPV相关型)或腺鳞癌;

3. 3既往含铂化疗及PD-1/L1抑制剂治疗失败;仅在辅助/新辅助治疗接受过含铂治疗和/或PD-1/L1抑制剂治疗,须在治疗期间或EOT后6个月内疾病复发或进展;系统化疗线数不超过2线;在最近一个方案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影像学证实的疾病进展;

4. 4能够提供保存良好或新鲜肿瘤组织,且肿瘤组织Nectin-4表达阳性

5. 5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CT或MRI确认的可测量病灶(对于既往进行过放射性治疗的病灶,仅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的情况下,才可将该病灶纳入可测量病灶);

6. 6ECOG体能状态评分0-1;

7. 7预计生存期≥3个月;

8. 8主要器官功能在治疗前7天内,符合下列标准: 血常规:在随机前2周内未接受过成分输血、G-CSF、TPO、白介素-11和EPO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血小板计数≥100×109/L 血红蛋白≥90 g/L 血清肌酐清除率≥30 mL/min,基于Cockcroft-Gault公式 TBIL ≤1.5×ULN,Gilbert综合征者可放宽≤3×ULN ALT和AST≤2.5×ULN,若存在肝转移,≤5×ULN APTT≤1.5×ULN INR ≤1.5×ULN

9. 9育龄女性在随机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为阴性,参与者及其配偶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7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此期间女性为非哺乳期;

10. 10自愿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排除标准1:宫颈癌病理类型为入选标准2中未提及的其他组织学特征,如含有神经内分泌成分等;

2. 排除标准2: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软脑膜转移。如果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仅限于幕上和/或小脑(即无中脑、脑桥、延髓或脊髓转移)并已经接受过局部治疗,并且神经系统症状能够在随机前至少2周达到稳定,且不需要接受激素治疗或者接受≤ 10 mg/天的泼尼松(或等价激素),则可以参加研究;

3. 排除标准3:既往接受过含Nectin-4靶点药物;既往接受过MMAE毒素的ADC药物治疗;

4. 排除标准4:根据NCI-CTCAE v5.0,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未恢复至1级(脱发除外;根据研究者的判断,经与申办方协商后,部分可耐受的慢性2级毒性可除外,如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5. 排除标准5:"可能妨碍参与者参加研究的任何严重和/或未经控制的并存疾病:

6. a. 随机前6个月内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7. ①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Fridericia法校正QT间期>480 ms(Fridericia公式:QTcF=QT/RR0.33,RR=60/心率);

8. ② 有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搭桥术;

9. ③ 纽约心脏病学会分级为Ⅲ级及以上心力衰竭;筛选期检查显示LVEF<50%;

10. ④ 脑卒中;

11. ⑤ 药物治疗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参与者,其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12. b. 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

13. ① HbA1c>8%;

14. ② 有活动性角膜炎或角膜溃疡者,或眼底存在病变且有失明风险者;

15. ③ 随机前存在2级神经病变;

16. ④ 随机前4周内存在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需住院治疗的菌血症、重症肺炎等;随机前2周内存在需系统使用抗生素、抗病毒或抗真菌治疗的CTCAE v5.0≥2级的活动性感染;

17. ⑤ 活动性HBV或HCV感染(HBV-DNA≥2000 IU/mL或104拷贝/mL,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高于分析方法检测下限),注:HBsAg阳性者,建议在随机前开始给予抗病毒治疗,建议核苷类似物,如恩替卡韦、替诺福韦酯);

18. ⑥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器官移植史;

19. ⑦ 随机前3年内患有其他任何恶性肿瘤,除外已手术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原位癌等;

20. ⑧ 既往具有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ILD/非感染性肺炎病史;目前患有ILD/非感染性肺炎,或在筛选时影像学检查无法排除ILD/非感染性肺炎者,其中无需临床干预的局灶性放射性肺炎,经研究者与申办方讨论确定无风险者除外;

21. ⑨ 女性生殖道瘘的病史(如果穿孔或瘘管已经过切除或修补等治疗,且经研究者判断疾病恢复或缓解,可允许入组);

22. ⑩ 随机前2周内存在合并临床症状或需穿刺引流的胸腔、腹腔或心包积液;

23. 排除标准6:"既往治疗:

24. a. 研究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25. b. 最近一次抗肿瘤治疗距离随机时间满足以下时间间隔: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和其他临床研究药物等抗肿瘤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和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前2周内接受姑息性放疗或局部治疗;

26. c. 在研究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的重大手术。"

27. 排除标准7:已知对SYS6002产品的任何组分(抗体偶联毒素、抗体、毒素MMAE等)过敏,或对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产品过敏;

28. 排除标准8: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参与者安全、或影响参与者完成本研究的伴随疾病(如精神病等)或其他任何情况。

开展地区:上海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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