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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18-75岁经治晚期实体瘤/淋巴瘤,ECOG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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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TQB3142每周静注一次,28天一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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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浙江,河南,广东,四川
招募晚期实体瘤及血液肿瘤受试者
药物介绍:注射用TQB3142是正大天晴自主研发的Bcl-xL靶向PROTAC蛋白降解剂,属注射剂。本研究为I期开放性临床试验,旨在评估TQB3142在晚期恶性肿瘤(实体瘤含肝癌、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软骨肉瘤;血液瘤含淋巴瘤等)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初步有效性,为后续临床开发推荐剂量。
药物机制:TQB3142作为Bcl-xL靶向PROTAC分子,通过招募E3泛素连接酶至Bcl-xL蛋白附近,介导Bcl-xL的泛素化及蛋白酶体降解,从而解除Bcl-xL对线粒体凋亡通路的抑制,恢复肿瘤细胞(尤其对Bcl-xL高表达的实体瘤及某些血液瘤)的凋亡敏感性,与化疗或免疫治疗的协同潜力值得探索。
研究基本信息:
登记编号:CTR20254618/TQB3142-I-01
药物名称:注射用TQB3142
适应症:肝癌、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软骨肉瘤、淋巴瘤等晚期恶性肿瘤
用药方案详情:
单臂试验组:TQB3142每周给药一次,28天为一周期,开放10mg剂量组爬坡(3例实体瘤+3例血液瘤)
研究阶段:I期开放性、剂量递增研究
患者权益:
1. 研究期间相关检查免费。
2. 研究药物免费使用。
3. 专家定期随访、相关检查及疾病指导。
4. 给予一定交通补助。
5. 随时有权无条件退出研究。
入选重点:
✅ 18-75岁,ECOG 0-1,预计生存期≥12周,不需要切片。
✅ 经治晚期实体瘤(肝癌/卵巢癌/NSCLC/软骨肉瘤)或血液瘤(淋巴瘤等),具可测量病灶。
✅ 脑转稳定≥28天且无须类固醇者可入,排除既往放射性肺炎。
❌ 既往接受过Bcl-xL抑制剂;首次用药前6月内动/静脉血栓事件。
❌ 首次用药前28天内需用华法林、阿司匹林等抗凝/抗血小板药;出血风险高者。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2. 性别不限,年龄18-75周岁。
3. ECOG(PS)评分0~1。
4. 预计生存期≥12周。
5. 符合以下任意肿瘤的全部条件:
实体瘤:经组织病理学和/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进展性/转移性实体肿瘤,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既往接受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根据RECIST1.1标准,具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
血液肿瘤:经组织病理学和/或细胞学证实的骨髓纤维化、淋巴瘤、急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既往接受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具有至少1个除脑部病灶外的可测量病灶(具体标准见原文)。
6. 筛选期主要器官功能符合标准:NEUT≥1.5×10⁹/L,PLT≥100×10⁹/L,Hb≥90g/L;ALT/AST≤2.5×ULN(肝受累≤5×ULN),TBIL≤1.5×ULN,ALB≥30g/L,Cr≤1.5×ULN或CCR≥50 ml/min;APTT/INR/PT≤1.5×ULN;TSH≤ULN(FT3/FT4正常可入);LVEF≥50%;QTc<450ms(男)/470ms(女)。
7. 育龄期女性研究期间及结束后6个月避孕,入组前7天内妊娠试验阴性且非哺乳;男性研究期间及结束后6个月有效避孕。
第2部分(剂量扩展,队列2a/b/c/d)的其他入选标准:
1. 实体瘤当前建议推荐:肝癌、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软骨肉瘤。
2. 血液肿瘤当前建议推荐:淋巴瘤。
3. 骨髓纤维化需脾脏最突出部位离肋骨下缘≥5cm且骨髓原始细胞<20%;淋巴瘤ct横断面淋巴结长径>15mm或结外>10mm;急性白血病骨髓原始细胞>20%;多发性骨髓瘤血清M蛋白≥5g/L或尿M蛋白≥200mg/24h,或轻链型血清游离轻链≥100mg/L且κ/λ比值异常。
排除标准:
1. 首次用药前3年内有任何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部复发性癌症除外。
2. 既往干预毒性未恢复至CTCAE≤1级(脱发和≤2级周围神经病变除外)。
3. 首次用药前28天内输注过血液制品或需造血刺激因子。
4. 出血风险:已知出血体质/疾病;1年内非化疗诱发血小板减少性出血史或血小板输注无效;活动性ITP/AIHA/Even's综合征/TTP/DIC;28天内需用华法林/阿司匹林等抗凝/抗血小板药;90天内无法控制或≥2级出血/咯血>2.5mL/天;28天内重大外科治疗或明显创伤;长期未愈合伤口(病理性骨折除外)。
5. 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动/静脉血栓事件(脑血管意外、深静脉血栓、肺栓塞等)。
6. 精神类药物/酒精滥用无法戒除或精神障碍。
7. 未控制疾病:两种以上药物血压仍≥150/100mmHg;≥2级心肌缺血/心梗/心律失常/充血性心衰;需皮质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COPD且FEV1<60%预计值;活动性 hbv-dna="">2000IU/mL或HCV RNA阳性需持续抗病毒);活动性梅毒;透析肾衰、肾病综合征、慢性肾炎;免疫缺陷/HIV/活动性自身免疫病/器官移植史(角膜除外);尿蛋白≥++且24h>1.0g(MM除外);糖尿病FBG>10mmol/L;需治疗的癫痫。
8. 已知CNS侵犯或癌性脑膜炎;脑转治疗后稳定≥28天且无须类固醇可入。
9. 首次用药前4周内化疗/靶向/放疗等抗肿瘤治疗。
10. 既往异基因/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CAR-T等细胞疗法。
11. 首次用药前2周内NMPA批准的抗肿瘤中成药治疗。
12. 需反复引流的浆膜腔积液或2周内以治疗为目的引流者。
13. 肿瘤侵犯重要血管或极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致大出血者。
14. 既往接受过Bcl-xL抑制剂治疗。
15. 首次用药前4周内减毒活疫苗接种史。
16. 对研究药物成分过敏。
17. 首次用药前2周内服用CYP3A强抑制剂/诱导剂(药物或食物)。
18. 2年内需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替代疗法除外)。
19.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研究前2周内全身糖皮质激素>10mg/日泼尼松等效或免疫抑制疗法。
20. 首次用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临床试验未过5个半衰期。
21.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其他情况。
研究中心: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浙江、河南、广东、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