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T106 GPC3靶向实体瘤晚期I期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18-70岁,实体瘤
  • 用药方案: 静脉输注,2.4mg/kg,每2-3周一次;JMT106通过特异性结合肿瘤细胞表面的GPC3靶点,介导药物内吞并释放细胞毒性载荷,从而杀伤肿瘤细胞。若为双特异性抗体,可能同时结合T细胞等免疫效应细胞,激活免疫应答。该机制通过靶向GPC3高表达肿瘤,抑制肿瘤增殖并诱导凋亡,同时减少对正常组织的毒性。具体信号通路可能涉及GPC3协同Wnt信号通路调节,但需进一步验证。
  • 开展地区: 浙江,陕西,吉林,山东,上海

招募实体瘤受试者

药物介绍:GPC3靶点

研究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JMT106

适应症:实体瘤

研究阶段:I期

用药方案:静脉输注,2.4mg/kg,每2-3周一次

药物机制:JMT106通过特异性结合肿瘤细胞表面的GPC3靶点,介导药物内吞并释放细胞毒性载荷,从而杀伤肿瘤细胞。若为双特异性抗体,可能同时结合T细胞等免疫效应细胞,激活免疫应答。该机制通过靶向GPC3高表达肿瘤,抑制肿瘤增殖并诱导凋亡,同时减少对正常组织的毒性。具体信号通路可能涉及GPC3协同Wnt信号通路调节,但需进一步验证。

入选标准:

1. 入选标准(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标准才有资格参与试验):

2. 年龄≥18周岁;

3. 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的晚期实体肿瘤,优先考虑肝细胞癌、肺鳞癌、卵巢癌、肉瘤或卵黄囊瘤;

4. 经至少一线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耐受标准治疗;4) 根据 RECIST 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5. 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织体能状况评分(ECOG)体力评分0-1分;

6. 预计生存期至少 3个月;

7.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标准(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8. a. 中性粒细胞绝对数(ANC)≥1.5×109/L

9. b. 血小板(PLT)≥90×109/L

10. c. 血红蛋白(Hb)≥90 g/L

11. d. 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肝转移或肝癌TBIL≤3×ULN

12. e.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肝转移或肝癌 ALT,AST≤5×ULN

13. f. 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g.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

14.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参与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180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避孕药、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参与者在入选前 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9) 充分了解本临床试验,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 排除标准(符合以下任一标准将从本试验中排除):

2. 既往已接受抗 GPC3的药物治疗;

3. 存在脊髓压迫或临床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指未经治疗或有症状的转移,或需要皮质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治疗以控制相关症状的转移)、癌性脑膜炎。既往接受过针对脑转移治疗(如全脑放疗或脑立体定向放疗)的受试者可以参加研究,前提是临床稳定至少4周,没有脑转移进展的影像学证据;

4. 正在接受长期免疫抑制剂治疗(例如环孢霉素)或每天需要进行系统性类固醇治疗(例如>20 mg强的松或等效药物),使用喷鼻、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糖皮质激素治疗者除外;

5.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6.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 4周或最近已使用的抗肿瘤药物 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以及任何临床试验干预,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 14天内使用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

7. 既往接受免疫治疗出现≥3级(CTCAE 5.0版)的免疫相关性不良事件(irAE);

8. 同时参与另一项临床试验,除非为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试验或处于干预性试验的随访期;

9. 首次用药前 28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在研究期间有计划接受系统或局部肿瘤切除术;

10.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周内具有明显的出血倾向,或经研究者判断存在消化道大出血、严重咯血等风险;或有遗传性出血倾向;

11.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制剂中的其他成分、辅料过敏反应严重;11)随机前 14天内有活动性的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定义为需要静脉注射抗细菌、抗真菌或抗病毒的药物治疗)。对于首次用药前无活动性感染临床表现,而给予预防感染治疗,可考虑入组,允许病毒性肝炎患者进行抗

12. 病毒治疗;

13. 首次用药前 14天内,存在不能控制的需要频繁引流或医疗干预的浆膜腔积液(如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等,需要在干预后2周内进行额外干预,不包括对渗出液行脱落细胞学检测);

14. 有异体器官移植史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15.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抗体检测阳性;

16.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且 HBV-DNA高于2000 IU/mL,HCV抗体阳性且 HCV-RNA阳性者;

17. 首次用药前 2年内有结核病治疗史;

18. 患有任何严重程度的间质性肺病和/或严重肺功能损伤病史;

19. 既往存在炎症性肠病、慢性腹泻病史;

20.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21. a.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22. b. 首次给药前 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 3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

23. c.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Ⅱ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24. d. 存在长 QTc综合征或 QTc间期> 480ms(QTc间期以 Fridericia公式计算),以及需要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 QT间期的合并药物;e. 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筛选期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25. 2年内其他恶性肿瘤病史或同时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表浅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等可以入组);

26. 首次用药前 28天内接种过活疫苗。注:季节性流感疫苗是广义上的灭活疫苗,允许使用。鼻内流感疫苗是活疫苗,不允许使用;

27.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8. 研究者认为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如,有抑郁症史或正在治疗抑郁症者、当前存在精神病性障碍影响依从性者、门脉主干癌栓者等)。

开展地区:浙江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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