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索昔芬SERM二线ESR1突变乳腺癌III期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18-70岁,乳腺癌
  • 用药方案: 拉索昔芬口服,每日一次;拉索昔芬作为SERM,通过与雌激素受体(ER)结合,改变其构象,从而抑制雌激素介导的转录活性,阻断ER信号通路。与氟维司群等SERD不同,SERM不诱导受体降解,但能有效拮抗ER功能。对于ESR1突变体,拉索昔芬可能保持或增强结合亲和力,抑制突变受体的组成性激活,从而抑制肿瘤细胞增殖。此外,其组织选择性作用可能减少对骨骼等组织的副作用,但具体机制需进一步验证。
  • 开展地区: 陕西,北京,安徽,广东,河南,福建,海南,上海,江苏,云南,江西,四川,辽宁,浙江,河北,甘肃,湖南,山东,重庆,吉林,湖北,天津,新疆,广西,山西

招募乳腺癌受试者

药物介绍:本研究试验药物为拉索昔芬(Lasofoxifene),属于非甾体类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SERM),靶点为雌激素受体(ER)。该药物用于治疗ER+HER2-且携带ESR1突变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适用于二线或三线治疗。ESR1突变常见于内分泌治疗耐药后,导致肿瘤对标准内分泌药物(如芳香化酶抑制剂)不敏感。拉索昔芬通过口服给药,旨在克服耐药并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研究基本信息:

适应症:乳腺癌

研究阶段:III期

用药方案:拉索昔芬口服,每日一次

药物机制:拉索昔芬作为SERM,通过与雌激素受体(ER)结合,改变其构象,从而抑制雌激素介导的转录活性,阻断ER信号通路。与氟维司群等SERD不同,SERM不诱导受体降解,但能有效拮抗ER功能。对于ESR1突变体,拉索昔芬可能保持或增强结合亲和力,抑制突变受体的组成性激活,从而抑制肿瘤细胞增殖。此外,其组织选择性作用可能减少对骨骼等组织的副作用,但具体机制需进一步验证。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须符合所有入组标准才能入组本项研究:

2. 年龄≥ 18岁或一个国家的最低成熟年龄或更大

3. 绝经前或绝经后女性或男性。绝经后女性定义为:

4. a. ≥ 60岁,且前一年无阴道出血,或;

5. b. < 60岁,患有“过早绝经”或“卵巢早衰”,即表现为继发性闭经至少1年,且根据

6. 机构标准,促卵泡激素(FSH)和雌二醇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或;

7. c. 手术绝经伴双侧卵巢切除术;

8. 注:符合所有其他入组标准的绝经前女性在研究期间必须持续抑制卵巢(如使用

9. 亮丙瑞林[Lupron])。尽管卵巢抑制在预防妊娠方面非常有效,但仍建议受试者使用双

10. 重屏障型避孕方法或含铜宫内节育器。可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对睾丸功能进行抑制(如

11. 使用Lupron)。

12. 在安全可行的情况下,应尽一切努力获得转移性乳腺癌组织的活检标本,以切

13. 片、石蜡块或石蜡样本形式提供给当地实验室,以根据美国临床肿瘤学会/美国病

14. 理学家学会指南进行组织学或细胞学确定ER+/HER2-疾病。如果进行了活检,可

15. 能会在某个时间点进行基因组检测判断ESR1突变情况,及和循环肿瘤脱氧核糖核

16. 酸(ctDNA)结果的相关性。如果无法进行活检,或者从临床角度判断进行活检

17. 不合适,则根据受试者最近一次活检获得的组织检测ER和HER2状态,确保受试者

18. 为ER+和HER2-;

19. 局部晚期和/或转移性乳腺癌,经AI联合哌柏西利或瑞波西利(作为转移性疾病的

20. 首个激素治疗方案)治疗后有影像学或临床进展证据;在开始研究治疗前,受试

21. 者应停用任何CDKi至少14天;受试者可接受激素辅助治疗,既往最多接受2线针

22. 对转移性疾病的内分泌治疗;不允许既往接收过CDK4/6抑制剂辅助治疗;

23. 在AI联合CDKi治疗晚期乳腺癌后,至少6个月内无证据显示进展;

24. 在血液或乳腺癌组织获得的细胞游离ctDNA中的ESR1配体结合域中检测出1个或多

25. 个ESR1点突变。这些突变包括但不限于Y537S、Y537C、D538G、E380Q、

26. S463P、V534E、P535H、L536H、L536P、L536R、L536Q和Y537N突变,或位于

27. 密码子310和547之间的、可诱导ESR1结合域蛋白变化的其他ESR1错义突变。

28. ctDNA或组织样本的采集必须在随机化前90天内完成,以确定受试者入组资格和

29. 基线情况;

30. 注:如受试者参加本研究前已取得ESR1突变的基因检测结果:若该检测使用的方

31. 法已获得当地、州或国家、全球监管机构批准(包括遵从CAP/CLIA标准、或使用

32. ESR1伴随诊断检测)已完成验证证明其可确定受试者ESR1突变状态,且使用的样本为

33. 随机前90天内采集,则可以使用既往检测结果来判断受试者入选资格。但是,受试者

34. 仍必须在随机化前30天内采集ESR1 ctDNA血样,用于进行申办方选择的检测方法分析

35. (Guardant Health 360 CDx)。

36. 具有可测量(根据 RECIST 1.1 [Eisenhauer,2009])或不可测量病灶的局部晚期或

37. 转移性乳腺癌;

38. 入组前,允许接受过1种用于治疗转移性疾病的细胞毒性化疗方案,但必须已从化疗

39. 急性毒性(不包括脱发和2级周围神经病)中恢复。末次化疗给药和入组研究之间需

40. 要至少14天的洗脱期。(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和多聚(ADP-核糖)聚合酶[PARP]

41. 抑制剂被认为属于全身化疗);

42.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活动状态评分为0或1;

43. 器官功能良好,如:

44.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00个细胞/mm3(≥1 g/L);

45. b. 血小板计数≥100000 g/L个细胞/mm3(≥100 g/L);

46. c. 血红蛋白≥8.0 g/dL(80 g/L);

47. d.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水平≤3×正常上限

48. (ULN)或≤5×ULN(存在肝转移时);

49. e. 血清总胆红素≤1.5×ULN(已知患有Gilbert 综合征的受试者≤3×ULN);

50. f. 碱性磷酸酶水平≤3×ULN;

51. g. 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或研究中心使用的标准方法计算的肌酐清除率≥40

52. mL/min。

53. 能够吞咽片剂;

54. 如满足以下4个参数,可允许存在脑转移:

55. a. 无症状;

56. b. 根治性治疗(例如,放疗、手术);

57. c. 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不需要使用类固醇,并且;

58. d. 根据磁共振成像(MRI)记录,入组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稳定>3个月。

59. 在进行任何筛选程序前,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符合以下任一标准的受试者不具备入组资格:

2. 累及肺的癌性淋巴管炎;

3. 既往治疗期间有3级或4级间质性肺疾病(ILD)病史;

4. 经研究者评估存在需要进行细胞毒性化疗的内脏危象;

5. 既往接受阿贝西利、氟维司群或其他选择性雌激素受体降解剂(SERD)治疗期间发

6. 生疾病进展;

7. 已知对氟维司群或任何辅料有超敏反应的受试者;

8. 访视0(第1天)的前30天内接受过放疗,不包括出于镇痛目的或因存在骨折风险

9. 的溶骨性病变接受局部放疗(该放疗必须在访视0[第1天]的前7天内完成)。受试

10. 者必须在访视0(第1天)前从放疗毒性中恢复;

11. 存在研究者认为会对CDK4/6i产生耐药性的RB1突变或缺失。(入组不要求筛查RB1

12. 突变);

13. 有长QTc(按心率校正的QT间期)综合征或QTc>480 msec病史;

14. 有肺栓塞(PE)、深静脉血栓(DVT)或任何已知的血栓形成倾向病史;

15. 拉索昔芬不建议用于存在增加静脉血栓栓塞症(VTE)风险的疾病的患者(例如重

16. 度充血性心力衰竭[CHF]或长期无法活动);

17. 需合并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如克拉霉素、泰利霉素、奈法唑酮、伊曲康唑、

18. 酮康唑、阿扎那韦、达芦那韦、茚地那韦、洛匹那韦、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

19. 奎那韦和替拉那韦;

20. 正在使用强效和中效CYP3A4诱导剂,如安普那韦、巴比妥类、卡马西平、克霉

21. 唑、地塞米松、依非韦伦、乙琥胺、灰黄霉素、莫达非尼、奈韦拉平、奥卡西

22. 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钠、长期泼尼松治疗、扑米酮、利福布汀、利福平、利福

23. 喷丁、利托那韦和托吡酯;

24. 可能影响研究或受试者安全性的任何严重并发症,包括严重吸收不良的受试者。

25. 由于CDKi有报告ILD的发生,因此有ILD病史的受试者以及静息时有重度呼吸困难

26. 或需要氧疗的受试者不能纳入本研究;

27. 活动性全身细菌或真菌感染(开始研究治疗时需要静脉注射[IV]抗生素或抗真菌

28. 药);

29.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

30. (HCV)感染。但既往HBV感染或HBV感染已恢复(定义为乙型肝炎表面抗体

31. [HBsAg]检测阴性和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检测阳性,伴HBV DNA检测阴性)

32. 的患者可入组本研究。仅当HCV核糖核酸(RNA)聚合酶链反应(PCR)呈阴性

33. 时,HCV抗体呈阳性的受试者才可入组本研究;

34. 过去5年内有恶性肿瘤史(不包括乳腺癌),经手术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

35. 细胞癌除外。对于复发风险较低的其他癌症病史,需要与医学监查员讨论;

36. 血清妊娠试验阳性(仅限绝经前受试者);

37. 不愿意按第 7.2 节所述采取双重屏障避孕措施的性活跃的绝经前女性和男性;

38. 哺乳期女性

39. 有不依从治疗方案史;

40. 不愿意或无法依从方案;

41. 目前或在过去30天内参加过任何涉及药物或器械的临床研究。

开展地区:陕西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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