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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18-70岁,非小细胞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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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10 mg/kg,每2周一次(Q2W),静脉输注,输注时间约60分钟,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或按方案规定剂量递增队列给药。;AI-081特异性结合肿瘤细胞及肿瘤浸润免疫细胞表面的PD-L1,阻断PD-L1与T细胞表面PD-1受体及抗原提呈细胞表面CD80的相互作用。PD-1/PD-L1信号通路是肿瘤免疫逃逸的关键机制,肿瘤细胞通过高表达PD-L1与T细胞PD-1结合,抑制T细胞受体信号传导和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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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广东,海南,辽宁,上海,山西,黑龙江,山东,北京,湖北,河南,四川,贵州,江西,湖南,广西,福建,浙江,重庆
招募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
药物介绍:AI-081是一种靶向PD-L1的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属于人源化IgG1单克隆抗体。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全球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的恶性肿瘤之一,多数患者确诊时已为晚期,传统化疗疗效有限。近年来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显著改善了NSCLC患者的生存,PD-L1表达水平是预测免疫治疗疗效的重要生物标志物。AI-081通过阻断PD-L1与PD-1及CD80的相互作用,恢复T细胞抗肿瘤活性,拟用于晚期实体瘤特别是PD-L1阳性NSCLC的治疗。
研究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AI-081
适应症:非小细胞肺癌
研究阶段:I期,II期
用药方案:10 mg/kg,每2周一次(Q2W),静脉输注,输注时间约60分钟,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或按方案规定剂量递增队列给药。
药物机制:AI-081特异性结合肿瘤细胞及肿瘤浸润免疫细胞表面的PD-L1,阻断PD-L1与T细胞表面PD-1受体及抗原提呈细胞表面CD80的相互作用。PD-1/PD-L1信号通路是肿瘤免疫逃逸的关键机制,肿瘤细胞通过高表达PD-L1与T细胞PD-1结合,抑制T细胞受体信号传导和细胞因子分泌,导致T细胞耗竭和免疫耐受。AI-081通过占据PD-L1结合位点,解除该免疫抑制信号,恢复T细胞的增殖、活化和细胞毒性功能,增强机体对肿瘤细胞的免疫监视和杀伤作用,从而抑制肿瘤生长。
入选标准:
1. 1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年龄≥18岁。
2. 2 性别不限,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妊娠试验阴性。
3. 3 ECOG体能状态评分必须≤1,预期生存期≥12周。
4. 4 A部分: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证实的、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不能带来生存获益、或标准治疗不可及、或拒绝标准治疗的晚期/转移性实体瘤参与者。
5. 5 B部分:(1)组织学确诊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结直肠癌,既往经过一线或二线系统治疗后,疾病进展或因毒性不耐受但拒绝其他标准治疗或其他标准治疗不可及;微卫星稳定(MSS)状态。
6. 或(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肿瘤PD-L1表达水平阳性;可靶向驱动基因阴性。
7. 或(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小细胞肺癌,分期为广泛期;一线或二线系统性治疗后,疾病进展或复发,或因毒性不耐受但拒绝其他标准治疗或其他标准治疗不可及。
8. 或(4)病理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高级别卵巢上皮癌;经过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后,疾病进展或复发,或因毒性不耐受但拒绝其他标准治疗或其他标准治疗不可及;既往接受过铂类药物治疗后疾病进展或复发。
9. 或(5)组织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皮肤或内脏血管肉瘤,无法行根治性治疗或拒绝根治性治疗;紫杉类药物耐药。
10. 6 根据RECIST 1.1标准,有可测量的病灶。
11. 7 有足够器官功能。
12. 8 通过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自愿同意参与研究。
13. 9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开始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120天内避孕。
排除标准:
1. 1 肿瘤治疗导致的AE未恢复到NCI CTCAE≤1级。
2. 2 目前正在参加任何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或正在接受抗肿瘤治疗或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的参与者。
3. 3 首次治疗前7天内接受>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长期全身类固醇治疗.
4. 4 有活动性或症状性脑转移或既往有脑膜转移。
5. 5 在 C1D1前24个月内,患有本方案治疗的肿瘤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且需接受系统治疗。
6. 6 既往对静脉输液药物有≥3级的过敏史或超敏反应史。
7. 7 肿瘤包绕重要血管,或有明显坏死、空洞、出血,或侵犯周围重要器官和血管;或需要口服抗凝药物治疗;或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有黑便、呕血、咯血,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内脏出血者;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致命性出血高风险的参与者。
8. 8 首次治疗前6个月内有消化道穿孔或消化道瘘病史。
9. 9 首次治疗前4周有中量或大量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需要每两周或更频繁引流治疗。
10. 10 首次治疗前6个月内有重大心血管事件病史或严重的免疫治疗相关不良事件。
11. 11 C1D1前14天内出现需要全身静脉抗菌药物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7天内需要口服抗菌药物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2. 12 有证据表明参与者在C1D1前28天内存在活动性间质性肺疾病(ILD),或非感染性肺炎。
13. 13 研究者认为参与研究不符合参与者的最佳利益。
14. 14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最后一次使用研究药物后120天内怀孕或生育的参与者。
15. 15 未控制的高血压。
16. 16 筛选期心电图显示QTcF>470 ms。
17. 17 已知抗-HIV阳性;或HCV RNA阳性,或慢性HCV感染者未在首次给药4周前完成治愈性抗丙肝病毒治疗;或HBsAg阳性和/或HBV DNA升高者,拒绝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一周开始抗乙肝病毒治疗;或活动性肺结核;或其他不易控制的活动性传染病。
18. 18 抗肿瘤治疗如化疗、靶向治疗或放疗的洗脱期为14天。含抗肿瘤的抗体类药物的治疗方案洗脱期为28天。说明书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不包括中草药方剂)的洗脱期为7天。接受对疼痛转移灶或潜在敏感位置(如硬膜外腔)的转移灶进行姑息性放疗的洗脱期为首次治疗前至少7天。
开展地区:广东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