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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18-70岁,实体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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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静脉输注,剂量基于体重或固定剂量,每2-3周一次;JMT108通过同时结合PD-1/PD-L1和肿瘤抗原,阻断免疫检查点信号,恢复T细胞抗肿瘤活性,并可能通过双靶点交联增强免疫突触形成,促进肿瘤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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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江苏,广东,湖北,浙江,甘肃,上海,天津,福建,湖南,安徽,河南,云南,北京,山东,江西,贵州,海南,新疆,陕西,山西,黑龙江,吉林
招募实体瘤受试者
药物介绍:JMT108注射液是一种双特异性抗体,靶向PD-1/PD-L1通路及肿瘤相关抗原,用于治疗晚期经治实体瘤,包括肝癌、小细胞肺癌、尿路上皮癌及妇科肿瘤等。该药物旨在克服免疫治疗耐药,增强抗肿瘤活性。
研究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JMT108
适应症:实体瘤
研究阶段:I期,II期
用药方案:静脉输注,剂量基于体重或固定剂量,每2-3周一次
药物机制:JMT108通过同时结合PD-1/PD-L1和肿瘤抗原,阻断免疫检查点信号,恢复T细胞抗肿瘤活性,并可能通过双靶点交联增强免疫突触形成,促进肿瘤杀伤。
入选标准:
1.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
2. 年龄≥18岁,性别不限。
3.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恶性肿瘤,对所有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可用;II期队列7要求PD-L1 TPS≥1%、驱动基因阴性、未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NSCLC。
4. 根据RECIST V1.1,I期剂量递增阶段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病灶,I期剂量扩展和II期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5. I期ECOG体力评分≤2分,II期ECOG体力评分0-1分。
6. 预计生存期≥3个月。
7. 有合适的器官功能:血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白蛋白等符合方案要求。
8. a. 血常规:PLT≥100×109/L;Hb≥90 g/L;ANC≥1.5×109/L((筛选期获得血常规结果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血小板输注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9. b. 肝功能:AST 及 ALT≤3×ULN((如有肝转移,≤5×ULN);TBIL≤1.5×ULN;
10. c. 肾功能:Ccr>50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11. d. 凝血功能:APTT≤1.5×ULN;INR≤1.5×ULN;接受全剂量口服抗凝治疗的参与者必须保持稳定剂量治疗(即最短 14 天);如参与者接受华法林治疗,则 INR 必须≤3.0 且无活动性出血(如,试验药物首剂给药前 14 天内无出血);允许参与者接受低分子肝素治疗;
12. e. 白蛋白:≥30 g/L(即≥3.0 g/dL)
13. 有生育能力者需采取可靠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血妊娠试验阴性。
14. 愿意并能够遵守试验要求。
排除标准:
1. 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未上市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2. 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靶向、免疫等抗肿瘤治疗(特定情况除外)。
3. 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手术或需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首次用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生理替代剂量除外)。
5. 首次用药前4周内使用过活疫苗。
6. 既往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
7. 既往抗肿瘤治疗不良反应未恢复至NCI CTCAE v5.0 ≤1级(脱发、稳定内分泌异常等除外)。
8. 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软脑膜转移(稳定脑转移且无需激素治疗者可入组)。
9. 首次给药前14天内存在需静脉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0. HBsAg阳性且HBV-DNA≥2000 IU/mL,未接受抗病毒治疗者。
11. 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检测下限,或HIV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且确诊者。
12. 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间质性肺病。
13. 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史,如严重心律失常、QTcF>480ms、6个月内急性冠脉综合征、心功能NYHA≥Ⅱ级、控制不良的高血压等。
14. 活动性或复发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特定稳定情况除外)。
15.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3级irAE(稳定内分泌异常除外)或≥2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16. 首次用药前4周内出现≥2级出血。
17.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动脉或静脉血栓事件(稳定型可酌情入组)。
18. 首次给药前14天内存在需引流的腹水或胸腔积液(经治疗稳定且无需重复穿刺者可入组)。
19. 既往对蛋白类药物有≥3级过敏史。
20. 未经治疗的脊髓压迫症(经治且症状稳定>2周者可入组)。
21. 2年内其他恶性肿瘤病史(某些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除外)。
22. Child-Pugh评分>7(仅肝细胞癌患者)。
23. 已知酒精或药物依赖,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严重疾病。
开展地区:江苏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