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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18-70岁,淋巴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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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口服每日一次,连续给药,剂量爬坡;TT-01488通过共价或非共价结合BTK的活性位点,抑制BTK激酶活性,从而阻断B细胞受体(BCR)信号通路及其下游NF-κB、MAPK等促生存信号传导,减少恶性B细胞的增殖、存活和迁移,并诱导细胞凋亡。该机制在B细胞淋巴瘤中具有关键作用,尤其对依赖BCR信号的MZL等亚型可能有效。(:基于BTK抑制剂类别的作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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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广东,河南,广西,天津,安徽,江西,甘肃,山东,江苏,河北,福建,北京,云南,浙江,湖北,重庆,辽宁,陕西,湖南
招募淋巴瘤受试者
药物介绍:BTK抑制剂
研究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TT-01488
适应症:淋巴瘤
研究阶段:I期
用药方案:口服每日一次,连续给药,剂量爬坡
药物机制:TT-01488通过共价或非共价结合BTK的活性位点,抑制BTK激酶活性,从而阻断B细胞受体(BCR)信号通路及其下游NF-κB、MAPK等促生存信号传导,减少恶性B细胞的增殖、存活和迁移,并诱导细胞凋亡。该机制在B细胞淋巴瘤中具有关键作用,尤其对依赖BCR信号的MZL等亚型可能有效。(:基于BTK抑制剂类别的作用机制)
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男性或女性: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恶性B细胞淋巴瘤, 并且接受过≥2个标准/常 规治疗方案(联合或序贯使用) 或者接受过1个含BTK抑制剂的治疗方 案治疗, 符合复发/难治定义(附录1) 且具有治疗指征(附录2)的受 试者。具体如下:
3.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 (CLL/SLL)
4. o 接受过含BTK抑制剂治疗和免疫化疗治疗: 注: 对于不适合化 学免疫或预计化学免疫治疗疗效不佳的受试者,只接受过含 BTK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也可以入组
5. 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 (DLBCL)(队列已满)
6. o 接受过含CD20单抗或蒽环类药物治疗方案
7. 除CLL/SLL 和DLBCL 以外的B 细胞淋巴瘤,如套细胞淋巴瘤(MCL)/华氏巨球蛋白血症 (WM)/滤泡性淋巴瘤(FL)/边缘区淋巴瘤(MZL)等
8. o 接受过含CD20单抗药物治疗方案
9. 体重≥ 40 kg:
10. ECOG评分≤2:
11. 具有一定的器官功能,由下列实验室参数确定:
12. · 血液学:
13. o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ANC)≥0.75×109/L, 疾病累及骨髓者除 外
14. o 7天内不输血,血小板≥ 50×109/L
15. o 7天内不输血,血红蛋白≥ 8.0 g/dl
16. ·凝血功能:
17. o 凝血酶原时间 (PT)≤ 1.5×正常值上限 (ULN)
18. o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1.5×ULN
19. ·肾功能:
20. o 根据Cockcroft -Gault公式(附录6),肌酐清除率≥30ml/min ·肝功能:
21. o 总胆红素≤1.5×ULN (Gilbert病或有肝转移≤3×ULN)
22. o 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或丙氨酸转氨酶(ALT)≤2.5×ULN , 疾病相关者除外
23.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入组前血妊娠试验阴性,且同意在试验期间至终止 试验用药后至少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4. 能够理解并接受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经过充分的知情同意后,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且充分理解并能遵从试验方案的要求并 有意愿按计划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 已知对试验药物及其任何成分有过敏反应者:
2.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3. 合并恶性肿瘤或恶性肿瘤病史,经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 皮肤癌、原位宫颈癌、或至少2年无疾病进展或不限制生存期 < 2年的 其他癌症除外(注:须经研究者确认):
4. 筛选前6个月内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控制不佳的高血 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严重心律失常(包括 但不限于需治疗的房颤、心动过缓及二度II型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充血性心力衰竭 (NYHA心功能评分≥3级) 、急性心肌梗死、严重的 ECG异常(包括左降支阻滞、 QTcF> 470 ms等)以及其他严重的心血 管疾病:
5. 吸收不良综合征或显著影响胃肠道功能的疾病,如胃或肠道切除术、 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腹泻,或完全/不完全性肠梗阻等: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免疫治疗、放疗、生物治疗或接受其他 抗肿瘤治疗者,包括内分泌治疗、中药治疗等:
7. 首次给药4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 接受过小分子药物或其 他口服抗肿瘤治疗药物者:
8. 首次给药前1周内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未完全洗脱者:
9.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大手术的受试者:
10. 既往有接受过异体或自体干细胞移植 (SCT) 或首次给药前60天内接 受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 (CAR-T)治疗或有下列任何病史:
11. ● 移植物抗宿主病 (GvHD):
12. ● 移植后血细胞计数不完全恢复引起的血细胞减少:
13. ● 需要对CAR-T治疗的毒性进行抗细胞因子治疗:
14. ● CAR-T治疗的神经毒性残留症状>1级:
15. ● 持续的免疫抑制治疗。
16. 淋巴瘤累及中枢神经系统:
17. 首次给药前存在既往接受抗肿瘤治疗(包括放射治疗) 导致的≥2级毒 性(脱发除外):
18. 筛选时存在活动性感染性疾病者:
19. 筛选时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 (HBV) 感染、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 (HCV)感染、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阳性者:
20. 受试者依从性差或存在不能完成本试验的其他原因,或研究者认为患 有其他严重的生理或心理疾病,不适宜参加本试验者。
开展地区:广东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