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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18-70岁,实体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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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三特异抗体单药或联合标准治疗,多剂量组;三特异单克隆抗体通过同时结合肿瘤细胞表面抗原、免疫细胞受体(如T细胞CD3)及可能参与信号通路的第三个靶点,形成免疫突触,直接激活T细胞等效应细胞,促进其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此外,该设计可同时阻断多条信号通路或增强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的细胞毒性作用(ADCC)等,从而协同抑制肿瘤生长并改善抗肿瘤免疫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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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河北,辽宁,山东,广西,湖南
招募实体瘤受试者
药物介绍:本研究药物为三特异单克隆抗体,属于生物大分子药物,可同时靶向三个不同的抗原表位或分子靶点。其适应症为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恶性实体瘤,包括肝细胞癌等,且患者需无法进行根治性手术或根治性放疗,并在多线治疗失败后仍需要进一步治疗。该药物通过多特异性结合设计,旨在增强抗肿瘤活性,可能覆盖更广的肿瘤类型或克服耐药机制。
研究基本信息:
适应症:实体瘤
研究阶段:I期,II期
用药方案:三特异抗体单药或联合标准治疗,多剂量组
药物机制:三特异单克隆抗体通过同时结合肿瘤细胞表面抗原、免疫细胞受体(如T细胞CD3)及可能参与信号通路的第三个靶点,形成免疫突触,直接激活T细胞等效应细胞,促进其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此外,该设计可同时阻断多条信号通路或增强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的细胞毒性作用(ADCC)等,从而协同抑制肿瘤生长并改善抗肿瘤免疫应答。
入选标准:
1.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无法进行根治性手术或根治性放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肝细胞癌可根据《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2024年版)》临床确诊];(具体要求另附)
治疗失败定义:接受全身系统治疗期间或末次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毒副作用不可耐受;对于新辅助/辅助治疗或根治性同步放化疗,如果在治疗期间或停止治疗后 6个月内出现进展、复发或转移,应将其算作 1线治疗失败。
排除标准:
1. 排除:鳞癌(肺鳞癌、头颈鳞癌、食管鳞癌)、肾细胞癌(单肾,蛋白尿)、胃癌(进食、耐力不佳)、胆道癌(影响肝功)中央型或空洞型病灶或大血管侵犯、6个月内咯血/黑便等出血史
2. 巨大肿瘤(直径>10cm)
3. 特殊少见病理类型尽量不入或与医学沟通
开展地区:河北
参与本研究免费获得试验药物与相关检查,可随时无条件退出。

